东莞市2017年度渔民减船转产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期)安排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海渔〔2016〕88号)、《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海渔函〔2017〕202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海渔〔2017〕8号)、《关于印发〈东莞市2015-2016年度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实施方案〉的函》(东海渔函〔2017〕64号)文件要求,现将东莞市2017年度渔民减船转产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期)安排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应当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及电话,并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22830891
邮编:523000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中心H区八楼市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
附件1:东莞市2017年度渔民减船转产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期)安排名单(虎门镇)
附件2:东莞市2017年度渔民减船转产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期)安排名单(沙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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