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
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2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实施补贴,其中病害猪损失每头补贴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补贴80元,补贴资金由省、市、镇街三级财政按照5:3:2的比例负担。经审核,现将2023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补贴对象和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二、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按照附件的补贴资金安排表要求,迅速会同财政分局将省、市、镇街三级补贴资金直接划拨至补贴者银行账户。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此项资金列入2023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一般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四、在完成资金发放工作后,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及时将省、市、镇街三级补贴资金发放凭证扫描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屠宰管理科OA邮箱。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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