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中明清至民国东莞的乡村文化与社会
明清至民国的广东省志、广州府志、东莞县志以及如《广东新语》这样的地方文献资料中,有大量广东省、广州府和东莞县文化和风俗的记载,本文尝试从这些资料中,整理出有关东莞文化与社会的资料,从而对东莞这500 多年以来文化与社会的变迁,提供一个了解的侧面。本文大致按照文献多寡与朝代结合来展开叙述。
明代
目前关于东莞的方志,最早的为《天顺东莞旧志》,该志的“风俗”,这些内容为:
邑在晋为郡,东晋永嘉之际,中州人士避地岭南,多留兹土,衣冠礼仪之俗,实始于此。唐宋以来人文寖盛,士尚淳厚,农力稼穑,工不求巧,商不致远,素称易治。宋元之末荐罹兵革,世变风移,有非昔比。迨入明朝,声教广被,又赖贤令詹勖、卢秉安相继以德政化民,家有法律,户有《诗》、《书》。自二令去后嚣讼始兴,间尚智力。然而业儒者多,士风尤胜。迩年执政,能敦化本;士崇气节,民兴礼让,淳厚复旧矣。又旧俗“妇女梳妆,与中国不类。”邑令吴中命改之,逾月悉革其旧,可验俗之无难变者焉。
上引文提到中国第一次大规模的人口南迁,即东晋至南朝的永嘉之乱导致的“五胡乱华”,大批人口南下,是最早迁入东莞的移民。方志编纂者认为,东莞的文教、礼仪实肇始于此。唐宋以来得到更快的发展。到明朝,在詹勖、卢秉安两贤良县令的治理下,诗书之家增多,以事科名为业者增多。至明朝天顺间,东莞女性的装扮尚与中原地区还不相同,在吴姓县令的整顿下,这一风俗很快被革除。
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嘉靖《广东通志》方志基本传抄了天顺方志的一部分内容,只是天顺朝方志“商不致远”的“不”改为了“能”,似乎到明嘉万时期东莞的商业已达繁盛景象了。如嘉靖《广东通志初稿》曰“惟东莞则人物寖盛,寇盗繁多,工不求巧,商能远到。”嘉靖《广东通志》云东莞:
士尚淳厚,农力稼穑,工不求巧,商能致远,素称易治,地轶赋夥,长材秀民之战艺有司者倍他邑。田夫野老亦曾读书,樵童牧儿多解识字,民俗素厚,士夫鼎盛,嫁娶重门第,居人不为僧道。
方志编纂者认为,嘉靖时东莞的商业、手工业都比其他县发达。已渐有士大夫的风气,婚嫁重门当户对,且民众以从事僧、道业者为低贱。
至明万历朝,万历《广东通志》提到东莞的风习为:
东莞士喜豪侠矜气节,多以功名著声,开国以来建节者三四,驰名著作亦不乏人士,困毛锥不□灰自弃,辄徙途□□,民喜远商,北蓟南滇,靡不足迹,他邑逊之。其乘舟楫之便,骋其骜桀恣焉,以逞者多出于濒海之乡,在有司严保甲法束之耳。俗重门第,盛嫁娶,民稀舞文,不为僧道,顷来科第视昔有加。
上文综合性地提到东莞的士风,这段文献提到东莞商业繁荣的比嘉靖志更详细了,从最北边蓟州到南边云南,都有东莞商人的足迹。当然,也有人借靠沿海船只水行方便,不服官府管束,希望严行保甲法。民间还是重门第等级,嫁娶仪式隆重,士风比前朝更好了。
至崇祯朝修《东莞县志》时,风俗部分多了很多具体的内容。如商人“商户贸迁泉宝,坐获富,乐轻施,乐舍甲于四方。”普通民众“俚人则质实,尚信。婚礼槟榔以当委禽。”乡民朴实,重信用,婚礼开始以送槟榔为礼物。下面这段也重要:
其次则俗之善者,若婚必亲迎,丧不火葬。良家妇女不出闺门,男耻入赘,女不贸易,间有村妇鬻薪于城、饷耕于野,虽周旋于外,而寂无闲言。
这说的是风俗好的一面。婚嫁男方一定亲迎,人离世后不行火葬。女性在家,不外出交游。男的入赘女方会被瞧不起,女的不出门经商。偶有女性入城购买柴草,在外耕作,操持生计,也无闲言碎语。这是传统儒家士人所喜闻乐见的。同一县志还提到:
巨家多有祠堂、祭田,报本睦族,工习以地。商游以方,俗尚俭素,室皆土墙,衣不罗绮,席皆莞越,器不雕缕,宾客往来,多以白酒为礼。妇女通问,常以麻茶相馈。
大的家族都设有祠堂,置有祭田,以敬宗收族。“工习以地”,方志解释说“如某村人皆缝衣,某村人皆冶铁之类”,指一地民众的手工业,有一地的特长,这样可以错开竞争,共同繁荣。
但至明末时,东莞仍有很多士大夫不能接受的风习,如云:
乃若溺于流俗,病鲜服药,唯事祭鬼神,听命师巫。停丧、嫁娶择日成服。丧祭七七,间用缁流诵经,为之“过王”。信惑风水,停棺多年,鼓乐送葬,燕饮吊客。冠礼简略,嫁女务以资妆相高,讼惟求胜,至于破产。酒肆群饮,沉湎成风,聚盗启斗,职此之由。游手赌博,遍于阖境,以覆厥家,皆其所蔽也。
士人不能接受的是莞人生病时不求医服药,而是央求巫觋,作法请神灵治病。面对众多民间信仰的祠宇,嘉靖间提学副使魏校即整顿过一次,“嘉靖初提学副使魏校始尽毁而痛惩之,乃令渐革。”看来后来民间信仰又恢复了。更难以理解的是,比如亲人离世后停丧、嫁娶都要择日、服内亲戚共同参与。方志编者认为“父母死凶莫大焉,犹俟吉日成服,此何礼焉?”传统中国时期,五礼为“吉、凶、宾、军、嘉”,父母离世为凶,却要停丧择吉日,与礼不合。亲人死后请佛教僧人诵经,迷信风水,多年停棺,等等也为士人不所容。嫁女送嫁攀比成风,延续了嘉靖的风气;遇到官司,为了打赢不惜一切代价。酒风盛行,是诸多社会治安问题的源头。士人还指出,赌博盛行,以致倾家荡产,是极需注意的。
至晚明时期,全国商品经济发达,长距离贸易兴盛,各地商帮兴起,使得民众生活日渐奢靡,追求个人享受风气渐盛,东莞也呈现出此种景象:
唯是俗渐骄淫,流入于奢。宫室器服,竞相侈靡。富者错绣纨绮,妇女金珠翡翠,僭□无度……豪贵之家间以势力凌诈,棍徒煽诱受献,责贷小民,稍可自度者,终归贫窭。且甚逼而为非,盗贼渐多,良非无故。止暴禁奸,盍先其所甚熏焉。
与前文所形成对比的是,此时莞人也一抛节俭朴素之风,穿着往往越份逾制,社会等级也开始打乱,追求享受似乎为人生应该的。此种风气之下,富豪之家,倚强凌弱,安分守己之民也难以自存,守土者责任加大了。
清康熙时期
到清朝,康熙《广东通志》传抄了万历《东莞县志》的内容,如云:
东莞县士喜豪侠矜气节,多以功名著声,建节树牙畴,昔踵接而慷慨赴义,及驰名著作亦不乏人士,困毛锥不□灰自弃,辄徙途鞬槖,民喜远商,北蓟南滇,靡不足迹,他邑逊之。其乘舟楫之便,骋其骜桀恣焉,以逞者多出于濒海之乡,在有司严保甲法束之耳。俗重门第,盛嫁娶,迩来世家大族凌弱暴寡,淳厚之风斯日邈矣。
康熙《广州府志》传抄了天顺《东莞县志》、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和嘉靖《广东通志》的一些内容:
东莞本晋郡,永嘉之际中州人士避地领表,多止兹土,衣冠礼仪之俗实由于此,迄宋而人物寖盛,士尚淳厚,农力稼穑,工不求巧,商能致远,素称易治。地轶赋夥,长材秀民之战艺有司者倍他邑。田夫野老亦曾读书,樵童牧儿多解识字,民俗素厚,士夫鼎盛,嫁娶重门第,居人不为僧道。丧葬或用乐,士民无服者多衣青而巾缟表,故昔人咏俗诗曰“箫鼓不知哀乐事,衣冠难辩吉凶人”。
从上文来看,基本的风俗从明嘉靖至清初,似无甚大的变化,对于丧礼略有详细的描述,如丧礼用乐、亡者的无服亲戚穿青衣、戴白素巾,导致让人看不出是喜事或丧事,据说“箫鼓不知哀乐事、衣冠难辩吉凶人”为苏东坡语。
康熙朝的省志、府志传抄了明代的方志,但康熙朝的《东莞县志》却留下十分详细的东莞县及县以下地方风习,有大量地域特色的记载。县城是这样的:“县城唐宝安邑也,晋置东官郡,北人避地多侨于此,海滨僻陋之气,一大变焉。历宋及明礼乐诗书弦甲南海矣。”县城已有基本的士风。县城附近也是如此,虽多了商业之气,也尚有礼仪,追逐科名者亦甚多:
县邑附郭物博地广,东自棠梨西及榕木,居民鳞贯十余里,以所家近市故,商贾百工豪右轻侠,杂厝不纯,然其君子各以文礼相矜尚,自明以来所称科目渊薮不在乎是。
县东南、东北部的温塘、鹧鸪坑、章村等地风景秀丽,民风淳厚,物产丰富:
循金牛而东出温塘至鹧鸪坑,又东北自章村历下南合、上峒週环五十里,邑之所谓衣冠也。其山妍丽而秀,其水清美而长,其土沃,其俗文,石冈以上习颇刚劲,东南民好稼穑,老洋平、东坑、大蓢之间其□□黄榄绿榄,其辛薑,其菜萝卜,其利山蔗。
民众以农为业,产榄、薑、萝卜和蔗类。
茶园为县城之外的经济、商贸中心:
茶园邑之会也,寨城比邑加广,其地古多香木,其人至今业之。自石涌、牛眠石、马蹄冈富室所营,动植千树,又其俗少农而多贾,度岭涉湖、浮江走吴楚间,往往以糖香牟大利。论者谓“鼓镇之口,峡山守之”,故峡水所聚,居人巨万不绝。
茶园的中心比县城还大,茶园历来产莞香,香树达上千棵。该地有经商传统,茶园商人贸易至湖广、江浙,经营莞香、蔗糖赚钱很多。有关茶园的位置、风水利于财货的说法也颇多。
黄家山、铁冈谓往东江要道,也设有驿站,“由黄家山溯铁冈,邮传所经,所谓东江之津要也,其土枕江下流,夏秋潦水汨灭,故其人候冬始种麦,二三月时春风所扇,麦浪千顷,比于云稻矣。”这几个地方适合种冬小麦,可与稻子媲美。县六都、七都地方没有突出的经济作物,人稍贫,如记载:“邑至六、七都无产,土瘠人窭,岁一种稻即止,田事之隙,搏鹿射虎,捕逐鹧鸪、狐狸,与□徭杂居,言语侏□,衣服鄙陋。”一年只种一造水稻,农闲之余民户捕捉野生动物,该处与瑶族等民族杂居,语言大不相同,着装简单。
石龙为县城、茶园之外的又一都会,其突出之处为因商贸繁荣导致的人口流动,石龙本身农业物产也丰富:
石龙又邑之一会也,商贾辏集,当郡与惠、潮之冲,其民侨寓多而土著寡。东江自北岸而下,合增江、扶胥江达虎门,其南流亦纳东莞之水来汇,夹江上下得潮汐嘉秀之气,夙萃衣冠,其地千树荔,千亩潮蔗。橘、柚、蕉、柑如之,其民耕植之外,惟操舟楫。
石龙处于广州府与惠州府、潮州府三地间的通道要冲,为商贸中心。东江接纳增江、扶胥江水后流经石龙,东江另一支流也与东莞内的水系会合于石龙,形成多股汇聚之势。石龙民户除从事农业之外,都用船运送货物,从事商贸。
麻涌往南为大海,南沙、武山海、南栅、宁洲的民众生活在岛上,“麻涌迆南地逼溟澥,虎头门外,波浪拍天,南沙、武山、海南、栅宁洲之民孤立一岛,南沙有田可佃,有山可采,余皆鬻海或籍寨伍。”除南沙民户可佃种农田、可山上樵采之外,其余地方的民众或靠海为生,或久以垛集为军户了。
靖康皆为海水,自古以来为盐场,“靖康古盐场也,其土广漠,其水斥卤,其民皆灶户,十口之家,十人熬盐,百口之家,百人熬盐,飞蛾卧象,美景出焉,其海多蜃气。”民众都是灶户,世代煮盐为业。双冈经沙头往西为新安县界:
自双冈历沙头出咸,西接新安,迤逦数十里,皆海岸,其鱼盐蠃蛤,其产卤草,其人捕鱼之外,日相采莞以为生。
该地海产品丰富,另外还产卤草,这种草称为“莞草”。方志编纂者认为东莞县之得名,有人说即因为这种卤草,“莞,卤草,或云东莞名县以此”。民众捕鱼之外,皆以采集卤草为生业。由南往西、北,从篁村、赤岭,直到北栅,刚好环县一周:
由邑南行自篁村至赤岭,又週环以至北栅,衣冠之气,此再聚焉。然河田一带前面大洋,后倚峻岭,土斥而刚,其俗因之与东方少异矣。民皆鱼盐,亦勤稼穑,甘薯、山蔗动连千顷。
河田前面海,后靠山,土不肥沃,该地与莞东有相似之处。民众除捕鱼、熬盐外,种植业亦丰,番薯、甘蔗连片。
至此,康熙方志大致按东南西北的顺序讲完了东莞的社会、经济、风俗等,下面,则开始总结性地、或有重点地分类提及东莞某些引人注目的特性,先是手工业:
《魏风》勤啬缝裳之手,妇人与焉。东莞北隅工纺理织,黄山诸布鬻给两郡,西南捆莞为席,辫麦茎为帽,穿绒为伞,其他拈针挫繲,所乡皆然。山谷之间,有助耕者。
东莞女性手巧,北边的善纺织布类,黄山盛产之布,一度卖给广州、惠州等地。西南的手工业也发达,她们编织莞草为席、麦茎为帽,还善以绒布制伞,其它则各有各自的手工艺活,只有少数田间地区,发展农业。民国编志时,基本抄录了这段,后面加了“十指不皆力耕”这几个字,也说明至民国东莞的手工业仍十分发达。
至于东莞的方言,康熙志留下了重要的记载:
三十里外,土音不同,大约近城之声轻清,远城之声重浊,尤其异者如涌口之民间为东语(闽泉乡语),七都所操亦杂鹤音(□獠曰鹅),所谓方言也。
东莞的语言,各地不同,就广府话而言,离城近的地方音轻而清晰,距城远的地方音重而浑浊。分别最大的是涌口人说的一种叫东语的话,与福建泉州话类似,应属闽语系统,七都所使用的方言中则又夹杂着当地少数民族“獠人”说的“鹤”音。
关于祭品,东莞人“凡祠祭、墓祭尊尚燔豕,无者以为非礼。”祠堂、坟墓祭拜祖先都用烧猪,缺了烧猪者会被人指责为礼数不够。关于婚丧嫁娶,方志是这样记载的:
丧重三虞五虞,鼓乐,大陈设受吊奠。送葬鼓乐亦如之。凡聘用槟榔茶片当委禽,昏是夕庙见乃合卺。次日见翁姑,谴女用荆布。
人死后,三七、五七的悼念最重要,配以鼓乐,摆盛大场面,接受亲戚朋友吊念亡灵,也有人请佛家僧人诵经者,“间有用缁流诵经者”;送葬时也配以鼓乐。人结婚男方用槟榔、茶片作为聘礼之一部分给女方。结婚当晚两人在男方的祠堂相见行礼后,再行交杯礼,但麻涌则无这种风俗。第二天再见家公、小姑等人,荆布为送嫁品之一。这是东莞普通、一般的婚礼,至康熙朝,“今乃粧奁相高,甚至破产。”陪嫁嫁妆互相攀比,有甚至为此而破产者。
关于平时的人情交际之礼节,东莞是这样的:
凡宾至看茶,毕进槟榔,燕用十簋。冠重粉丸,婚重糖梅(致辞于宾曰梅酌),产子重薑(薑酌),寿日重桃(桃酌)。男子馈问以酒肉,妇人馈问以槟榔、扶留、研茶。
宾客至则用茶招待,饮完茶则吃槟榔,招待吃饭则一般用十个容器装食物的规模,至康熙朝时“今用十二簋至二十簋”,装食物用十多二十个容器,规模更大、更隆重了。男子冠礼用粉丸招待,对宾客致辞曰丸酌。婚礼则用糖梅欢迎客人,对客人致辞则称梅酌,同样,生小孩曰薑酌,做寿曰桃酌。招待男性客人多用酒肉,女性客人多以槟榔、扶留及用芝麻、茱萸和茶片研制之茶(名研茶)。
东莞关于生日祝寿的规矩,一般是这样的,“凡弧帨日以五十岁为始,俗重一,每逢某□有一介寿称觞,征文序及诗纳贺。”夫妇做寿一般以五十岁开始,最重视逢一的年份,如五十一、六十一,年岁五十以后逢一祝寿时,寿星积极向亲朋好友征求祝寿的诗文,祝寿往往即是雅集的形式之一。至康熙朝时,仪式有变,声势更大了:“今则结彩于庭,大张锦屏、锦帐,梨园歌舞。”张灯结彩,亲朋会送寿星特大的锦屏、锦帐,并往往请戏班唱戏。
以上康熙《东莞县志》的内容十分详细,先分后总介绍、概括东莞的风习、文化,对于时移世易,社会、风俗的变迁,志书编纂者也发出感慨:
东莞之俗夙称谨厚俭素,旧志载其士务敦慤,农耑稼穑,工绝淫巧,衣无纨绮,席皆莞越,器不雕饰。噩噩乎,盖有太古之遗焉。乃迄今而皆非其旧矣,所恃礼乐诗书流风尚在耳,语曰风以化成俗,由改革移其末而归之本,能无望于师帅哉。
记载在纸上的风习,很多都在变,“乃迄今而皆非其旧矣”,士人所聊以自慰的是,时事随时在变,东莞的士风、体现士大夫文化价值的追求之风气仍保留着;但东莞最终的化风成俗、弃末归本,仍然需要父母官的努力与付出。
清雍正至民国时期
清康熙之后,雍正朝修的《广东通志》有全省风俗的详细记录,在“省总”部分,记载了几项很重要的具有时代性的风俗内容,转录部分如下:
丧礼昔有用乐,如苏轼“钟鼓不分哀乐事”所讥者,诸郡或相沿未变。近来士夫悉遵邱濬仪节矣,俗祭用七至四十九日而止,亲戚诔奠,主人报礼,元志所谓“丧葬必盛餚馔以待送客”是也。俗尚佛事,有识者亦为之曰习俗,固然青鸟家言惑俗已久,有停棺十年不葬者,近奉严禁,俗亦稍变。祭礼,旧四代神主设于正寝,今多立祠堂,置祭田,春秋二分及冬至庙祭,一遵朱子家礼,下邑僻壤数家村落亦有祖厅,祀事岁时荐新,惟清明则设墓祭,有行之重九、冬至者,诸郡不同。
这段虽是讲全省的,很多也是东莞的。明清时期广府人丧礼用鼓乐的做法,至雍正朝还未有大的改变。雍正时期编志者认为,广东士人之家开始采用明代邱濬倡导的做法,祭拜亡人七“七”即结束,亲朋来吊念亡者时,主人以礼相待。佛家礼仪已经参与到很多事务中,有人认为是习俗,即古已有之之意。但风水学说还有深厚的影响,有人亡后停棺十年仍不下葬,近来官府严禁,情况开始有些改变。祭拜祖先,以前无品官之家,不能设庙,即“庶人祭于寝”。至雍正朝,普通人家也纷纷立祠堂,置买祭田,春分、秋分及冬至在祠堂祭祖,朱子家礼得到了很好的遵从。穷乡僻壤之地也设有祖厅,年初时祭拜刚死去不久的先人;清明时则到坟墓祭拜,也有的地方重阳、冬至举行墓祭,全省各不相同。
雍正朝《东莞县志》传抄了康熙《东莞县志》风俗部分的内容,也偶有增加新的内容,与康熙志重复部分,我们不再讨论,我们重点分析新增部分。在雍正志的风俗部分里,有一段精彩的写采蠔的段落,如下:
合兰海有蠔田,岁凡两种蠔,其法烧石令红投海中,蠔辄生石上,千万相累,蔓延数十丈,潮退往取,渔姑蛋妇咸出,谓之打蠔。以木制如上字形,横尺许,其直数尺,上挂竹筐,女郎以一足踏横木,一足踏泥,手扶直木,稍推即动,其势甚轻捷,殆古泥行乘橇之遗意。既至,凿蠔得肉置诸筐,遇潮长相率踏歌而还,有咏之者曰“一岁蠔田两种蠔,蠔田片片在波涛,蠔生每每因阳火,相累成山十丈高。”又曰“冬月真珠蠔更多,渔姑争唱打鱼歌,纷纷龙穴洲边去,半湿云鬟在白波。”
上文讲了种蠔的方法,女性渔民、蛋家女采蠔的情景,采蠔的工具与操作,还有诗文描写采蠔的景象,非常生动。
关于东莞的赌博问题,以前主要为明崇祯《东莞县志》的记载,至雍正时仍有,州县官也加大了惩戒力度:
往时莞人多好博,虽屡捕置法,而幽且远者不能止。自功令新定,负者得自首免罪,官为追博进置不首者于法。邑大夫周侯奉行惟谨,有相言或捕得之者,审实必坐罪,不为少贷。由是樗蒲、格五之戏屏绝殆尽。
规定自首者免罪,不自首官府捕获者置重罪,在周姓县令禁赌的高压政策下,一度流行的赌博玩法“樗蒲”“格五”消失了。至民国时期,东莞赌风并未禁绝,编志者揭示了赌博盛行、赌盗并发等更深层次的原因,民国志的按语如下:
今按此诸弊俗二百余年来虽稍杀,然不能尽革也,而好博尤甚……近年以来大吏颇知赌之为害,其番拟白鸽票、花会等赌皆申禁令,然文武衙门赌规甚重,且开赌者非劣弁则胥吏,乡间则劣绅、婪老包庇,故屡禁屡开,未能绝也……赌为盗源,粤之多盗,皆由赌盛,知治体者能去其根株……粤之赌盛于道咸间,而盗风之炽亦在是时。
这段文字讲的基本是全广东的情况,番禺禁止了白鸽票、花会等常见赌博玩法,赌风之盛,从官府衙门胥吏的参与可以得知,民国广东赌风虽有收敛,上例这些原因,使得要革尽赌风,甚非易事,这段文字也从侧面反映了东莞的情况。
明代县志多次提到东莞女性严守闺门、不出交游的优点,到雍正时方志提到了实际的情况:
莞妇女不出游,向惟士夫家,然女奴婢妾群行街市,而尼僧尤甚,其以诱略贩买,闻及为桑中之期者,往往而是。周侯严为约法,虽童奴不得佚出游走,违辄罪其主者,于是男女之防益竣,奸无所逞,此以后知移风易俗端在谨持政令也。
这是一条很重要、也有意思的材料。实际上,平常所说的女性守闺门是对于士大夫家而言,东莞的下层女性如女性奴婢、为人妾者却往往成群结队外出,尼姑也是。这些下层女性被引诱、拐骗和贩买者常有所闻,特别是桑叶上市之时。周县令加大了禁令执行力度,奴婢出外,将罪及主人,连带到主人,遏制了女性随意外出、受骗的机会,所以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关于东莞宗族组织、礼仪、宗族运作制度方面,相比前几修县志,雍正志更详细:
邑中大姓皆有祠,溯而上之,其分传之祖远自唐宋,谱牒灿然,然塚墓具在。祠有尝田以供祭祀,岁二祭或四祭,品尚燔豕。有田以给子孙为诸生者曰赡学,试于府省有卷资,公车有路费,皆出于尝田,岁饥则散其谷以振贫乏。子孙犯规及为公役者不得入祠,仁厚之风,最为近古。至其族大尝厚或因而健讼,则又立法之弊所无如何也。
民国《东莞县志》也抄录了这一部分。东莞地方大族都建有宗祠,其远祖可追至唐宋时期,各族都编有族谱。宗族设有祭田,一年二次或四次祭拜,烧猪为必备品。为资助子孙猎取科名,宗族也置有田产,资助岁科生员的为赡学田,资助府学、乡试者为卷资田,会试也资助路费,歉收年份族中贫穷者也施以租谷。为规范族人的品行,严格道德标准,犯法者、官府胥吏的族人死后不得入祠。另一方面,大族公产丰厚,又为族人热衷词讼提供了条件。
嘉庆《东莞县志》主要传抄了康熙志和雍正志的风俗部分,也有部分新增。民国《东莞县志》记载了许多民国时期的风俗,并把富于变化的部分记载了下来,因而民国志比较重要,下面我们把嘉庆志与民国志作一对比。
对于清雍正以来东莞建宗祠、祭祖先的情况,至民国时,有变化,记载也更详细:
近邑中祠祭主鬯者或宗子或爵长,祭毕颁胙,族属皆□,虽稍与昔曰不同,然李文宗公云庶人无田不祭宗子而庶人则荐而不祭也。士三鼎,大夫五鼎,以士祭不如以大夫祭,虽礼有庶子为大夫以特牲祭于宗子之家之语,然不如使大夫主祭之为安也,据此,则爵长主鬯亦变通合礼者。
民国《东莞县志》编成于民国十年,民国时期主持祠祭的或宗子,或爵长,从上文看,以前似以宗子主祭而爵长。民国时以爵长而非宗子,似与礼不合。然先秦文献记载,士三鼎,大夫五鼎,大夫祭即以爵长祭,亦可为安,以爵长祭这样变通也被认为是符合礼的。
关于婚礼的记载,民国也有变动的内容,嘉庆志的婚礼部分更详细了:
冠在昏之朝曰上头,聘用槟榔茶果之属曰过礼,请期曰报日,不亲迎,昏夕即庙见曰拜堂,合卺曰交杯,次日见于翁姑,新妇捧盘水进巾以荷囊币帛分献亲属。
婚礼过程中的上头、过礼、报日、拜堂、交杯等程序都比以前方志解释得更清楚了,重要的是,婚礼规则操作过程中,第一次出现“不亲迎”,但不知是否嘉庆时风俗开始变的?还是什么时候开始不亲迎?最早记载婚必亲迎的为张二果、曾起莘修的崇祯志,曰“若婚必亲迎”。民国志有一段话,是这样的:“张志谓婚必亲迎,今惟用接嫁妈领,鼓乐花轿往迎,或以二鹅馈妇家,取委禽之义,与南番诸县亦同,其不亲迎,不知何时也。”民国时期,用专职的“接嫁妈”接亲,敲锣打鼓,抬着花轿,带着二只鹅去,上文讲到明代以来往往用槟榔代替“委禽”。南海、番禺也与东莞相同。县志编纂者也生疑问,婚礼仪式的不亲迎不知何时开始的?
普通民众很重视的丧葬仪式,嘉庆时代有更具体的记载:
丧礼繁而侈费,动至千金,七日必奠,大作佛事,四十九日而卒,哭吊者率于三七、五七鼓吹盛馔以宴客,士大夫亦习而安之。又其盛者,以卜地故停棺至数世,甚矣,青鸟家之惑人也。
动辄耗费千两银子,死亡后七天开始向死者致祭的仪式,以佛家仪式开展行丧礼,四十九天结束,亡者家属于三七、五七以奏鼓乐,宴请来客,士人于此也习以为常了。另外,嘉庆时期,东莞仍有停棺多年的风习。至民国时,停棺之风已有改变,民国《东莞县志》曰:“按:莞俗亦然,近日停棺不葬者渐少,弊俗稍变矣。”
粤人“好巫信鬼”是一个近似标签一样的概括,但我们并不很具体地知道这些地方信仰的操作、细节,嘉庆志提供了一段:
粤俗信鬼而莞为甚,有病则燎火使妪持衣招于门,延巫逐鬼、咒水书符作诸无益。每夜角声鸣鸣然达晓,谚曰十月禾黄鬼,上村鬼犹求食其气以取之也。其降生神者,迷仙童者,问觋者,妇女奔走若狂,所在皆然。
“粤俗信鬼莞为盛”或许是略带夸张的说法,上文提到,请巫、咒水、画符、降神、请乩童、问觋等为东莞驱鬼、治病等仪式、信仰会用到的办法,很丰富。至民国时期,这种情况,似仍如此:
莞俗燎火持衣曰喊问,年延巫逐鬼曰跳大鬼,寻常有病以酒食置竹箕上,昏夜当门而祭曰捧篩箕。或作纸船纸人或茅人燔之,以代病者曰代人。或疑病者讬胎于他家,昏夜束席打于街巷曰打胎。其迷信之深,牢不可破,至今犹然。
喊问、跳大鬼、捧筛箕、代人、打胎为民国东莞民间信仰、仪式的种类,不同的种类解决不同的疑难问题。民国东莞与“好巫信鬼”之类信仰类似的风习,还有:
二家之里必有淫祠、菴观,每有所事,辄求珓祈签以卜,休咎信之。惟谨遇一顽石即立社,或老榕龙荔之下辄指为土地,无所谓神像,向石祭赛乞呵护者日不绝。至书所爱养子女名祝于神子之谓之契男契女,亦可粲也。
士大夫眼里视之谓淫祠的场所很多,遇有事则摔珓求签,向神灵问计,请神明护佑;往往把某一处石头、某一棵大树认为社公、土地神,不一定要有神像才认定为神明,纷纷向石、树祭拜,求保佑。另外东莞人还惯于把所生子女寄于神灵之下,作为神灵所生,以求保佑,即“契男契女”。这些都是南方很重要的神明信仰与崇拜。编志者注明“番禺志。按莞俗亦然。”即上文录自《番禺县志》,东莞也有此俗。
对于莞人祝寿,嘉庆志提到:“称寿不重十而重一。魏叔子谓此大易贞元之义。莞俗介觞自五一始,豪家则梨屏锦帳,光映庭阶,以彩线贯钱赠客曰寿钱。”前面几句录自《广东新语》,这基本与“康熙志”一致,只不过增加了用彩线串钱馈赠亲朋的内容。至民国,这个仪式又略变了,“近日亦有重十者,其赠客寿钱外,兼用镀金银质寿桃。”也有人逢整数十年祝寿的,民国除送寿钱外,还送外镀金银色的寿桃。
历代东莞志的风俗部分,谈到东莞社会经济的段落不多,但嘉庆志则有这一段,也比较有价值:
民务耕作,精种植,濒海则藉鱼盐,无巨商大贾适四方。其佃田而耕者曰佃丁,亦曰田客。迩来近海诸乡新立小村及山乡阻远者附近田土为佃所据,租入不及额之半,至以贱值弃其田,颇为近日之害。
民国转抄了嘉庆上面这段文字后,加了句按语,曰“彭志。按明代富商大贾邑峡内最盛,逮国初渐微。周志所言系明代事,彭志则谓雍乾间也。”普通民人投身农耕,沿海则靠熬盐、捕鱼,也无巨商大贾。佃种他人田地者为佃丁,或田客。雍正、乾隆年间,东莞沿海新开小村及偏远山区的土地,大部分为佃户占据,佃户所交之租不到议定的一半,田主有贱卖、放弃田土的,成为当时的社会问题。这我们可以知道,这是明末至清康熙、乾隆全国佃农反抗地主的“奴变”“佃变”在东莞的一个缩影,彭志即嘉庆志。
关于东莞女性遵守男女之别,严守闺门,前几修方志都曾有提到,嘉庆志给出了更多她们遵守闺范、守贞节的叙述:
妇女多读书识字,勤纺绩,故不出门,叔嫂居恒不接见。夫故再醮则人皆贱之。未嫁闻讣奔丧称贞女,所在而有,厉奇节者往往至于过中,然天性所激,要不失为贤哲之过也。
丈夫死后妇人再嫁,会被人家瞧不起。未过门迎娶,男子死亡,女子奔丧,当地人称之为“贞女”。编志者认为,这种行为所体现出来的“贞”,已经略微过头了,她们这样的忠贞,一说明粤地女性的本质,另一则说明这是长期士大夫鼓吹、宣扬这种价值的结果。
上面,我们将清嘉庆《东莞县志》与民国《东莞县志》两方志共有的记载作了一个对比,以便看出从清代到民国东莞风俗的变化。另外,民国志中还有些无法与嘉庆志对比的内容,或者说仅民国志才有的内容,现我们把它们列出来,作一讨论。
东莞地区女性地位的提高、或对女性的尊重,体现在其死后赠与的称号上,民国志曰:“俗不论士庶之家,妇人墓碑皆书孺人。”传统中国社会女性根据其丈夫、儿子的官品、职衔等给予封号,《礼记• 曲礼》云“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这是先秦的礼制。后来形成了一般的惯例,女性对应丈夫、儿子官阶的“七阶”:一品、二品曰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东莞妇人称孺人,即使按照这“七阶”,名义上为女性最低的一阶,丈夫、儿子亦为七品官,士庶女性死后碑上皆刻孺人,说明了普通民众地位的士大夫化。
关于祭祀祖先的,民国志有一段:“俗最重祭清明、重九行墓祭礼,二分及冬至则庙祭,即僻境荒村亦有祖厅昭祀,岁时荐新。”东莞先祖祭祀清明、重阳到坟墓祭拜,这为一年最重,春、秋分、冬至到祠堂祭,也有在祖厅行祭礼,祖厅则所在都有,旧岁末、新岁初时祭新逝的先祖。在这段话的下面,编志者加了个按语:
《番禺志》。按莞俗亦然,又《番禺志》清明有事先茔曰拜清,先期一日曰划清,新茔必以清明日祭曰应清。莞俗新茔初年先期一日曰偷清,次年则应清而祭曰骑清,余则于清明日或清明后,与番禺诸县稍异。
则前面那段为引自番禺县志的内容,大体上东莞也一样。关于清明祭祖,番禺与东莞稍有差异,番禺清明日当天祭祖叫拜清,清明日前一天叫划清,新逝一定于清明日祭,曰应清。东莞新逝新年前一日祭叫偷清,第二年清明日祭应清则叫骑清,以后则或清明日或清明后祭,与番禺略有不同。关于祭祖,民国志还引了一段话,这段话转自香山县志:“祭礼,春秋祭于祠,其仪盛;冬至亦祭,其仪简,自高曾以下生辰、忌辰虽贫无弗祭者。”小字曰:“香山志,莞俗亦然”。香山民众祭祖,春分、秋分到祠堂祭祖,仪式隆重;冬至祭拜仪式简单,所有家庭自高祖、曾祖以下祖先生辰、忌日都得祭拜,这两点香山、东莞相同。
莞人的闲暇娱乐,歌是重要的方式,如记载:“东莞岁朝贸易妪所唱歌头曲尾者曰汤水歌,儿童所唱以嬉则曰山歌,亦曰歌仔,多似诗余音调,词虽细碎,亦多妍丽之句。”有汤水歌、山歌,肯定用粤语唱。粤人的闲暇、节庆之时,往往以歌助兴,民国志给了一段重要的材料,这是其它方志所没有的:
粤俗好歌,凡有吉庆必唱歌,为乐词不必全雅,平仄不必全叶,以俚言土音衬贴之故。尝有歌试以第高下,高者受上赏,号为歌伯。妇女岁时聚会则使瞽师唱之,如元人弹词曰某记、某记者,皆小说也。其事或有或无,大抵皆孝义贞节之事为多。
这段材料也录自《广东新语》。粤歌乐词不必雅,平仄不必叶,广东的俚言土音可以帮助补全这些,这即是很乡土化的。有举行唱歌比赛“歌试”,胜出者为“歌伯”,妇女聚会则请盲人乐师唱,所唱歌像元朝的弹词某记、某记,皆似小说的形式,其所唱的故事或真实或虚构,其宣扬的主题多以忠孝节义之类。粤人之歌即有娱乐助兴,也有暗含教化的目的。这段文字下面,编者加了几行字:“南海志。按莞俗亦然,近日歌试不复举行,然故老犹能道之,妇女闺中无事亦读歌,有通行本,如花笺、二荷之类。”意指上文转自《南海县志》,东莞也有这样的风俗,民国志编于民国十年,即民国志也反映该时期的东莞,至民国十年东莞已没有比歌的风习了,但女性闺蜜休闲集会时,仍会吟唱,常常唱的篇章有《花笺》《二荷》等。
从明天顺的《重刻卢中丞东莞旧志》到民国《东莞县志》,以及几部广东省志、广州府志,方志系列中东莞文化和社会的记载大致见上文分析。应该指出,除了康熙《东莞县志》及以该方志为蓝本的几本方志详细分地区、乡都介绍了东莞的文化和社会外,其它文献很多关于文化和社会的内容往往不仅仅是东莞的,同时还是南海、番禺、香山等地区的。南、番、顺与东莞之间的分别往往很细微,它们之间文化和社会的边界甚至很难划分开来,这是值得所有想了解“地方文化”但又深受行政边界影响的人注意的。另外,本文只是一个对明代以来东莞文化、社会很初步的整理,更精细的研究还待来日完成。
文:杨品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