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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6XX/2025-0032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5-19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全市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不规范
问题线索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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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全市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不规范
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9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着力推动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我市农业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从轻、减轻、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三、线索提供方式

  (一)电话方式。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769-12345。

  (二)来信方式。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中心H区8楼,邮政编码:523000。

  (三)网络方式。关注“东莞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官方网站(http://www.dg.gov.cn/12345/)。

  四、注意事项

  (一)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重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二)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和线索提供人的联系方式等。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按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