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农地统筹建设美丽田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就申请美丽田园试点奖补资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
根据《实施方案》,当年建成验收通过的美丽田园试点,下一年度一次性予以奖补。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程序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填报申请表。
(一)收集核实资料
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实地调查、核实项目内2024年种植粮、棉、油、糖、菜等耕地用途面积情况,并与最终申请评定函相关面积进行核对。现场或资料核实面积与申报不符的,应按实核减。核实资金投入情况,涵盖农业生产、农田环境整治优化、灌排、田间路、农机等设施、耕地质量提升等,原则上镇村及社会资金投入不得低于市财政奖补资金投入。
(二)拟奖补情况公示
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将核实情况反馈给经营主体,并根据镇级美丽田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拟奖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样式见附件1),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要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公示后的申报内容进行确认,汇总填写统计表(附件2),并出具意见,加盖公章。
我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申请数量,按照项目规模大小、验收评定时间先后、评定结果等实施奖补,2025年预算330万元用于试点奖补,资金用完即止。对已享受市财政其它资金奖补的同类项目,不再享受该专项资金的奖补。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农业生产资料
请镇街结合美丽田园奖补专项资金申请工作,指导经营主体填报2024年粮食(如水稻、大豆、玉米、薯类)、油料(如花生)、棉、糖(如甘蔗)等作物生产台账(附件3),借助“测亩易”“工程相机”等应用软件,记录申报美丽田园区域内作物种植地块具体信息(包括地理位置、面积、经纬度等),并提供图片等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奖补申请资料时,需同时提交资金申请表及申报奖补地块生产台账资料(包括地块位置、面积测量图信息),如出现骗取奖补、奖补面积不实等情况,将取消奖补。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投入资金资料
请各镇街梳理提供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土地统筹并出资投入美丽田园建设的资料,包括镇级与美丽田园试点项目相关的预算批复表、项目资金支付凭证、项目投入情况说明等。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确保奖补资金使用到位。在收到市级美丽田园试点奖补资金后45日内,镇街将资金统筹用于美丽田园试点建设相关科目,并提供支出凭证或用途情况说明。
(二)加强长效管理。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市镇农技、农科单位技术人员沟通联系,深入美丽田园一线为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服务,指导落实田间管理及防灾减灾措施,保障申报奖补的田块有稳定产出、管理良好,有较好的生产、生活、生态效益。要加强监督指导,注重长效管理,督促责任落实到位、经营管理有序。
(三)加强信息交流记录。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同级统计部门等沟通,准确核实申报区域生产面积等数据。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记录相关数据(如建设前后统计报表,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数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数据或报告等),收集佐证资料,以便后期绩效评估。
(四)及时报送留存相关资料。镇街农业农村部门于4月16日(星期三)前将申请表和农业生产资料、镇级土地统筹并出资资料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69-22832716)。无申请意向的镇街请在镇级统计表(附件2)上填写“无”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附件:1 东莞市美丽田园试点奖补申请情况公示(模板)
2. 东莞市美丽田园试点奖补资金申请情况镇级统计表
3. 美丽田园试点—2024年粮、油、棉、糖、菜等作物生产台账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