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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6XX/2023-0051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7-11
名称: 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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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23-07-11  浏览次数:-

  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

  一、主要任务

  (一)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的技术工作,制订综合防控措施,参与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

  (二)负责全市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和流行趋势,提出动物疫情预警建议。

  (三)受理动物疫情报告和向法定机构、部门报告动物疫情,承担动物疫病统计分析和定期上报工作。

  (四)负责实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动物疫病监测,预报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

  (五)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诊断、病源调查,评估动物疫情处理效果。

  (六)组织实施全市动物预防免疫,对动物免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七)负责动物免疫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组织供应工作和市级动物防疫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建设,指导镇级动物疫病实验室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网络建设。

  (十一)开展动物养殖及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的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参与执业兽医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兽医技术鉴定工作。

  (十三)推进全市水产技术、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水产、动物疫病防控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

  (十四)协助开展渔业资源监测调查、保护,协助涉渔工程生态补偿相关技术评估工作。

  (十五)负责开展动物产品药物残留检测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负责开展动物卫生技术研究与应用。

  (十六)承担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相关具体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十七)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单位的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网络建设。参与执业兽医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防疫科。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预防免疫工作。负责动物预防免疫注射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组织供应和市级动物防疫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免疫信息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动物防疫队伍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三)检验科。承担本单位实验室体系运行和维护。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动物疫病检测检验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负责全市镇街实验室管理和检测业务的指导工作。

  (四)动物疫病监控与应急处置科。负责组织实施陆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牵头开展陆生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建设和疫情流行规律技术分析工作。组织陆生动物样品采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疫情风险,预警预报疫情信息。受理陆生动物疫情报告和向法定机构、部门报告动物疫情。负责陆生动物疫情处置技术指导,评估疫情处理效果,参与疫情处置工作。制订陆生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组织实施陆生动物疫病的诊断、病料采集、疫源调查。参与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负责陆生动物疫病防控法规与知识教育宣传工作。

  (五)水产质量安全与疫病监控科。负责组织实施水生动物疫病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牵头开展水生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建设和疫情流行规律技术分析工作。组织水生动物样品采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预警预报疫情信息。受理水生动物疫情报告和向法定机构、部门报告动物疫情。负责水生动物疫情处置技术指导,评估疫情处置效果,参与疫情处置工作。制订水生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组织实施水生动物疫病的诊断、病料采集、疫源调查;负责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法规与知识教育宣传工作。

  (六)技术推广科。开展动物养殖及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的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全市水产技术、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水产、动物疫病防控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培训、指导及咨询服务。协助开展渔业资源监测调查、保护,协助涉渔工程生态补偿相关技术评估工作。

  (七)动物卫生科。开展动物卫生技术研究与应用。承担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相关具体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开展动物产品药物残留检测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负责兽医技术鉴定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编制5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负责人:李小军

  联系电话:0769-2316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