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900MB2C9016XX/2022-00210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2-03-25
清农(动物防疫)罚〔2022〕1号案行政处罚信息
2022-04-11

清农(动物防疫)罚〔2022〕1号案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日期:2022-04-11  浏览次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清农(动物防疫)罚〔2022〕1号

戴华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一案

戴华(东莞市清溪镇卓杰宠物诊所)

/

戴华

戴华经营的东莞市清溪卓杰宠物诊所在2021年5月申领《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为“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不含颅腔、腹腔、胸腔手术)”,剖腹产和母猫绝育手术属腹腔手术,超出其申领的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责令戴华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没收违法所得二千二百二十八元,并处罚款一万元,合计罚没款项一万二千二百二十八元。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