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出台《关于全面推行农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预算制度的指导意见》,通过统一规范村级预算的内容、表式和程序,使集体的收支更有计划;通过明确市镇有关部门委托村开展年度预算之外工作的要安排相应工作经费,切实减轻集体负担。2015年,村组公务接待费下降23.2%,公车费下降25.8%,公务会议差旅费下降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