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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8-11 14:37:11 来源: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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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省委《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关键之年。我市以创建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市为抓手,紧扣“3年取得重大进展”阶段性目标,围绕国家、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硬任务、硬指标,坚持基础整治与建设提升并举,全面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示范村”创建、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新东莞文明美丽村居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我市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目标,经得起中央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的考验,助力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2020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1、持续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镇(街道)为单位,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继续巩固前一阶段“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的成果,组织发动村民群众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整治环境脏乱差。推动全市范围的“六乱”整治及违章广告整治。加强对各镇街开展暗检、督促整改等工作。对违章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按照分类处理原则,全面落实安全整改,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治理任务。

  2、扎实推进“两违”建筑整治清拆工作。按照《东莞市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严控新增违法建筑,完成2900万平方米违法建设治理年度任务。按照国家、省的工作部署,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治理工作。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落实多部门联合执法快速拆除工作,努力将“两违”遏制在萌芽状态。在土地卫片执法方面,及时认真组织卫片图斑调查核实定性工作,压实镇、村的属地管理责任,通过督导检查、排名通报、移送追责、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各镇街(园区)、村组落实违法用地拆除复耕复绿、完善手续等分类整改措施,切实提升整改成效;通过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林地、储备土地和严重破坏生态的行为。

  3、完善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制订《东莞市推行路长、巷长、所(站)长制实施方案》,修订完善《“行走东莞”专项行动方案》《东莞市“洁净城市活动日”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属地负责制,落实人员责任,加强日常巡查。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以黑榜和卫生黑点为导向,健全完善责任制和长效机制,实行巡查报告和登记备案制度,并依法进行查处。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2020年底前,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

  4、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一是继续开展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不断优化管理手段和措施,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和培训,提高考核的一致性、统一性。二是推进精细化管理考核、数字城管、智网工程三大平台的对接,促进信息共享,提升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全面覆盖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网络。三是设立曝光台,表扬先进、曝光后进,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镇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和工作进度及时向社会通报。

  5、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战”。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窝棚、泥砖房、广告牌等为重点内容,以道路交通沿线、河道两旁、风景区、城市郊区、村级工业园区、背街内巷等周边为重点区域,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分层次、分阶段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迎接珠三角地区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二、推进生活垃圾处理

  6、大力铺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有关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化工作思路,统一部署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制定我市农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方案。推进农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等工作。全市各镇启动1个农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2020年底前各示范片区达到3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20%以上。二是继续提高餐厨垃圾处理能力。继续推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启动市区有机资源再生利用远期工程建设。倡导各园区、镇(街)积极引进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或采用就地堆肥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易腐垃圾收运处理能力;三是开展宣传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和关注垃圾分类,形成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7、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继续保持严打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处置高压态势,及时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编制工作,规划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出路,加快推进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等建设,着力补齐处置能力缺口,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入海”。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8、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围绕重点水质达标控制单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示范村、120条特色精品村等重点区域优先开展污水治理。启动饮用水源整治,开展‘千吨万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到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继续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到2020年6月底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基本掌握我市农村黑臭水体现状,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台账,掌握污染成因,为后续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启动治理试点示范,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全面监管提供基础支撑。12月底前制订印发农村黑臭水体工作方案。开展农村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

  9、继续推进“五清”专项行动。巩固省市“五清”“清四乱”工作成果,4月底前全面完成“清四乱”及“清六米”工作,全年持续推进河湖保洁工作,根据省下达的任务要求,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快“清污”进度,完成剩余“清污”任务,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

  四、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0、推进城乡公厕升级改造。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2020年底前,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场所建设A级以上公厕,每个自然村按照实际需求建设一个标准化公厕,全年完成600座公厕升级改造。提升管理标准,确保“提升一座、管好一座”。实行公厕管理常态化考核,纳入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第三方考核评比工作中,督促指导各园区、镇街及有关单位开展公共厕所升级改造工作。持续开展“旅游厕所革命”,提升旅游体验。根据广东省2018-2020年旅游厕所建设计划,2020年全市完成新改扩建旅游厕所32座,其中新建19座,改扩建13座。在征集纳入任务的厕所项目的基础上,对纳入建设任务的厕所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持续推动“旅游厕所革命”工作开展,提升广大游客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11、继续统筹推进农村户用厕所的改造。指导各镇街继续做好农村户厕的统计排查工作,动态掌握农村户厕改造情况,切实做到查漏补缺。规范农村户厕建设和管理,确保2020年底前,全市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率达到10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五、推进农村住房管控及改造提升

  12、出台实施《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推动《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规范农民住房审批、建设、监管全流程管理,合理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促进农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

  13、推进农村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相关部门按照《东莞市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农村泥砖房摸查和分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级责任,建立工作台账。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破旧泥砖房、“一户多宅”(建新房不拆旧房)的清拆工作。完成贫困户C、D级泥砖房改造工作。

  14、深入推进农村削坡建房风险防治。持续推进农村削坡建房其它风险隐患点的防治工作,督促镇街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安全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六、完善农村公共交通配套设施

  15、全面加强农村道路和桥梁建设。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投入力度,加快改造连接现代农业产业园、林场、旅游景点的农村公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通20户(100人)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制定危桥改造项目计划方案,倒排工期,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开展危桥改造项目建设工作,确保2020年按期完成道滘大桥、犀牛陂桥改造工程。2020年底前,所有200人以上自然村完成村道路面硬化,自然村基本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完成不少于86公里的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16、持续推进农村道路设施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动园区、镇(街)对标《东莞市城市道路配套设施设计指引》,整治提升道路设施,达到道路完好、路面无破损,路面硬化、平整到位,无明显坑洼积水;绿道、自行车道连续、平整,无明显梯级,设施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情况;人行道平整通畅,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无被违规占用情况;市政井盖样式一致,无下沉、损坏情况;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电力箱体有绿化遮挡修饰等效果,提升城市道路景观水平。

  17、开展村庄车辆停放大整治。完善村庄车辆停放管理,整治村庄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建设和规范一批村庄车辆停放点(场所),确保村庄道路畅通,村民车辆安全进出,规范停放。

  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8、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市、镇、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机制。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研判,强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增强基层卫生检测能力。深化健康村镇建设。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共同体,满足群众随时就近就地看病需要。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试行推动名中医下基层计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内建设名医馆开展高年资中医专家到基层开展传帮带试点工作。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19、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相关工作。待省医疗保障局修订《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完成后,及时修订完善《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做好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工作衔接。实现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及时上线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指导经办机构按国家、省要求规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工作。根据省的统一部署,逐步实现特定门诊病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0、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同步调整个人缴费,稳步提高农村困难群体社会救助水平。全面实施困难家庭二次救助办法,推进实现二次救助“一站式”结算。市、镇两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1、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体育服务场所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镇村全面覆盖。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大革命老区公共文化建设支持力度。鼓励镇村基层组织和群众办好传统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基层网络化阵地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志愿服务体系。

  22、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通信设施升级,全年建设5G基站7600座,初步实现农村5G信号覆盖。

  八、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水平

  23、扎实推进田园整治。加大田园日常整治监管力度和荒地管理,清理整治农田范围的垃圾杂物及危废物品,完成全市田间窝棚整治工作和农田管理看护房治理改造任务,推进美丽田园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物清理,有序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示范推广和普及工作,完成我市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任务。

  24、开展村级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开展村级工业园区基础环境整治,推进村级工业厂房、围墙外立面风貌管控,拆除乱搭乱建设施和违章建筑,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美化,确保2020年底前,村级工业园区与村庄同步达到干净整洁。推动村级工业园全面实现环保达标,严格按照环保治理标准,整治、清理、淘汰高污染企业。制定出台镇村工业园改造相关配套政策,推进村级工业园区改造升级。

  25、打造“四沿”美丽乡村风貌带。连线连片打造“四沿”美丽乡村风貌带。持续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全面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2020年底前所有“四沿”镇街完成基础整治任务,确保“四沿”镇街乡村风貌不断提升。

  26、持续推进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建设。统筹镇街的森林、绿地、湿地等生态资源,推进规划建绿、见缝插绿、空中增绿,不断拓展绿化空间,提升镇、村绿化美化水平。重点推进企石镇东清湖市级湿地公园、横沥镇三角湖市级湿地公园、东坑镇月明湖湿地公园建设。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和“城市绿肺”。完成银瓶山森林公园三期樟木头景区建设并开放,推进谢岗、清溪景区项目建设;完成红花油茶、宝山市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督促长安、大朗、谢岗、塘厦、寮步等镇做好广东省森林小镇建设工作,2020年争创不少于3个广东省森林小镇。

  27、加快推进魅力小城示范片区建设。加强对魅力小城示范片区的建设工作的跟踪、督导,为示范片区建设过程中存在实施难点、困难提供咨询指导,及时协调问题,推动10个示范片区的建设。做好总结评估、挖掘亮点案例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工作经验。

  28、推进乡村旅游。建立重点乡村旅游区(点)名录,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促进旅游与农业生产、农耕文化深度融合。编制乡村旅游线路宣传资料,通过各类旅游推介活动,宣传推广我市特色乡村旅游资源。指导寮步西溪古村挖掘旅游特色产品,优化旅游环境和资源,建立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指导茶山南社古村落完善标识系统建设,进一步升级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提高景点游玩体验度,结合古村落特点和现代旅游需求,推出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和线路。

  29、推进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加快推进全市6个美丽幸福村居连片示范建设。2020年底前建成第一批东城、万江、长安3个特色连片示范区,抓紧启动第二批石排、东坑、谢岗3个特色连片示范区建设。

  九、提升乡风文明水平

  30、持续推进市、镇、村三级文明联创和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为目标,深入持续开展常态化文明创建督导检查及省级以上群众性创建评比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面向基层群众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2020年底前镇街(园区)全部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镇街建成3个以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31、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持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的业务培训,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服务村居民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整合村(社区)调解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2020年底全市村(社区)基本达到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

  32、加快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扎实推进移风易俗行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讲卫生、勤清洁、不吃生食、不吃野生动物等文明生活习惯。2020年底前,全市350个行政村全面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及时做好十大优秀村规民约范本的宣传推广。

  33、提高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爱卫月”“爱卫突击周”全市统一行动,发动各单位、村(社区)干部群众大搞环境卫生清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工作,实施农民健康促进专项行动计划,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系列专题宣传,培育农民卫生文明生活方式,提升农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推进广东省健康促进区和健康促进场所创建工作,2020年,全市广东省健康促进区创建率达100%。全面加强健康促进场所(机关、学校、医院、社区、企业和家庭)、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一条街、健康小屋、健康餐厅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创建项目。

  十、强化财政资金保障

  34、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项目资金安排。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从资金上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顺利实施。继续统筹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特色精品示范村建设、推进市断头路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湿地公园、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环卫部分)、革命老区建设等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试点达标创建工作

  35、继续做好“干净整洁村”达标验收和核准工作。加强日常督促指导,组织各镇街继续开展“干净整洁村”创建达标验收和核准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全部行政村(社区)达到干净整洁标准。加强对已达标村(社区)的日常督导。市镇两级实行分片包干的形式开展日常巡查暗访,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防止弄虚作假和整治问题反弹回潮。

  36、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示范试点建设。按照《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以及《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试点、特色精品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出台《东莞市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创建村的申报、评审、验收及财政奖补资金预算、拨付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示范村创建的监督指导,力争2020年完成50条特色精品示范村建设。

  37、全面开展美丽宜居村创建工作。按照梯次创建、逐级打造的原则,在全面完成“干净整洁村”创建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美丽宜居村”创建工作,制订《东莞市美丽宜居村创建指引》。开展美丽宜居村创建工作培训等活动。督促相关镇街和村(社区)按照创建标准和指引落实各项创建任务,推进相关项目建设,确保到年底65%村达到“美丽宜居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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