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乡村振兴,企石5个村将获市农村集体经济增长专项奖励
坚持高位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不竭动力……近日,记者从企石镇农林水务局了解到,市农业农村局近期对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社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考评奖励,企石镇湖美、杨屋、江边、博夏、莫屋等5个村将获得2021年度市级农村集体经济增长专项奖励,奖励资金共450万元。
农村集体经济主要指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据悉,市农业农村局出台的《东莞市扶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社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奖励重点帮扶村(社区)加快发展集体经济,以及通过村独资、镇村合作、村企合作等形式,开展集体厂房物业建设和升级改造等生产性投资项目。
经过考评,企石镇湖美等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将获得2021年度市级农村集体经济增长专项奖励,奖励资金共450万元。其中,湖美村集体纯收入同比增长35.8%,获奖励150万元;杨屋村集体纯收入同比增长20.6%,获奖励100万元;江边村集体纯收入同比增长13.2%,获奖励100万元;博夏村集体纯收入同比增长10.8%,获奖励50万元;莫屋村集体纯收入同比增长8.4%,获奖励50万元。
2021年度,企石镇农村集体总资产增长16%,经营性纯收入增长13.5%,厂房物业面积增长3%,主要指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全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呈现出强大韧性,呈现出稳中向好的态势。”在农林水务局有关负责人看来,5个村将获得市级专项奖励,对农村对标先进,比学赶超,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有重要的意义。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争取获得全额奖励
下来,企石镇将继续加大政策文件宣传力度,深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通过召开专题宣传辅导会,现场进行培训指导,力求弄懂弄通政策。对照《办法》条件要求,指导和协助村(社区)扎实做好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做好政策的统筹梳理,及时掌握最新变化,特别是发展生产性投资项目,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全力争取项目奖励资金。
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运行跟踪监测,提前做好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和应对措施,对照考评指标,指导村(社区)充分利用市、镇的政策红利,大力兴建、改造升级集体厂房物业,招引更多高质量的企业落户,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增长,争取获得集体经济增长高档次奖励和发展生产性投资项目全额奖励。
企石镇农林水务局表示,将紧紧围绕“东江宝石智造新城”的总体发展目标,坚持全局观念,从着眼长远、全镇“一盘棋”的高度出发,加强镇村部门联动,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办事效率、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赋能蓄势。
据了解,《东莞市扶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社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了集体经济增长奖励和发展生产性投资项目奖励共2个奖励项目。其中,经济增长奖励按年度对2021年至2025年期间分别对增速高于6%、高于全市平均增速、高于两倍全市平均增速、高于三倍全市平均增速共4个档次的村奖励50万元至200万元;发展生产性投资项目奖励对村(社区)通过村独资、镇村合作、村企合作等形式开展集体厂房物业建设和升级改造等生产性投资项目按村(社区)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每村(社区)最高奖补达到600万元。
来源:东莞时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