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疫控提醒:四月份应关注的水产养殖病害
4月份,随着气温、水温逐渐回升,各养殖品种陆续开始投苗。此阶段,要选择检疫合格的苗种,从源头控制病原传播,并充分做好投苗期养殖池塘、苗种的消毒及水质调控。越冬后的水生动物体质相对较弱,且随着摄食活动、投饵量的逐渐增加,鱼类代谢物及残饵增多,病原微生物繁殖速度加快,易发水霉病、细菌性疾病和寄生虫性疾病等。同时季节交替时期天气多变,雨水较多,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水产养殖管理,避免水体环境变化造成养殖品种的应激反应。
一、病情预测
4月水产养殖应重点关注:水霉病、小瓜虫病、寄生类纤毛虫病(车轮虫、斜管虫)、蠕虫类(指环虫、三代虫)、赤皮病、鲤春病毒血症、柱状黄杆菌病、白斑综合征、虾肝肠胞虫病、副溶血性弧菌等。
(一)鱼类疾病
1.鲤春病毒血症:病原为鲤春病毒血症病毒,主要危害鲤、锦鲤、鲫等鲤科鱼类, 患病鱼眼部、皮肤、鳍条、口腔出血,解剖可见内脏器官炎症、水肿或坏死,肌肉、脂肪组织和鳔有点状出血等症状。
2.柱状黄杆菌病:俗称“烂鳃病”,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鱼病,传播快,病程长,一经发病便难控制其蔓延。危害品种主要有草鱼、青鱼、鳊鱼、鲢、鳙、鲤鱼等。
3.赤皮病:病原为气单胞菌,主要危害草鱼、鲤鱼、鲫鱼等多种淡水鱼类,一年四季都有流行,特别是当捕捞、运输、放养使鱼体受到机械性损伤或冻伤,以及体表被寄生虫寄生而受损时,病原菌更易侵入,引发疾病。
4.水霉病:病原为水霉菌等多种真菌,往往在病灶部位形成肉眼可见的灰白色棉絮状菌丝,一般感染受伤后的鱼体。在捕捞、转塘、分池等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对鱼体造成机械性损伤。为重点防控病害。
5.小瓜虫病:病原为多子小瓜虫,主要危害各种淡水鱼的苗种及观赏鱼等,寄生处形成小白点,为重点防控病害。
6.寄生类纤毛虫病:寄生类纤毛虫病多由车轮虫、斜管虫、累枝虫等纤毛虫寄生而引起。车轮虫、斜管虫和累枝虫病多暴发于水质较差的养殖池塘,因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水质调节。
7.蠕虫类:指环虫、三代虫等,为养殖鱼类的常见病,特别是鲤科鱼类,主要寄生于鱼类的鳃部,破坏鳃组织,引发烂鳃。
8.疱疹病毒病:观赏鱼锦鲤。
(二)甲壳类疾病
9.白斑综合征:病原为白斑综合征病毒,主要危害对虾、小龙虾等甲壳类动物,发病水温为20℃~30℃。该病发病急,死亡率高。病虾行动异常,甲壳上出现白点,白点直径小于3毫米或连成片。需加强对该病的防控。
10.虾肝肠胞虫病:病原为虾肝肠胞虫,主要危害对虾,发病水温为20℃~31℃。患病虾出现个体瘦小、肝胰腺颜色深、群体中体长差异大等症状。
11.虾副溶血性弧菌:病原为副溶血性弧菌,主要危害对虾,患病对虾体色呈白浊微红,多数肝胰脏肿大,质地松软,部分患病对虾的肝胰脏明昂萎缩。对虾发病期间,通常在池塘水面缓慢游动或趴伏干池塘边坡上,失去食欲,空肠空胃。该病病情发展十分迅速,死亡率和排塘率极高,为主要防控疫病。
二、 防控措施
(一)预防
1.种苗场:在水产育苗过程中要做好受精卵、养殖器材、养殖水体等相关消毒工作。采取养殖用外源水大型生物隔离、一级消毒沉淀、二级消毒沉淀、紫外消毒、去除有机物、蓄水等措施净化养殖用水,保障亲本和种苗养殖用水不携带病原,降低有机物杂质等,对进入生产区之前的蓄水进行病原和水质检测,含病原生物、水质不达标的蓄水不能进入养殖区域。
2.养殖场:一是增加溶氧。底层水体上翻会产生氨氮、亚硝酸盐和硫化氢等有害物质,应增加增氧机开启频次,避免因水质恶化引起的缺氧问题。二是降低密度。适时通过分塘转移成鱼、增加成鱼出塘等措施,降低池塘养殖密度。操作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鱼体受伤或引起应激反应。三是合理投喂。对于养殖密度较高的成鱼,适当减少饵料的投喂,在饲料中添加适量增加免疫力的添加剂。四是有针对性预防病害。
(二)规范用药
一是合理使用外用药物。注意药物适用对象、用量和配伍禁忌。二是严禁抗生素滥用。避免盲目增加药物使用量,不得以预防为目的全池泼洒抗生素。三是严格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养殖规范用药,严格遵循《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4年1、2号》中规定水产养殖药物。不盲目听信某种药物效果,不使用假、劣兽药、人用药品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国家未批准药品(无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供稿:市疫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