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落实2021年珠江禁渔制度
2021年珠江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市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部署,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落实禁渔工作。
2月25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在市渔政支队石龙大队会议室召开2021年珠江禁渔工作会议,市渔政支队、虎门、中堂等沿江镇农林水务局以及虎门新湾社区、中堂红锋社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提出,沿江涉禁渔各镇街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珠江禁渔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细化目标责任,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行动,确保任务完成。二要做好禁渔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做好我市禁渔期间渔民疫情防控工作。三要及时做好禁渔期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申报和发放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将禁渔工作的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及行之有效的做法互相交流及定期汇总上报。四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开展禁渔期渔业安全检查,落实渔业安全管理措施和渔船“不安全,不作业”要求。要认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培训和防台风应急演练,确保我市禁渔期渔业生产安全。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珠江禁渔期管理工作要求,我市珠江禁渔有关要求如下:
一、禁渔时间:2021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区:我省禁渔区为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
根据《国务院关于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规定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市禁渔区:流经我市的东江及其支流。禁渔范围为南至东江入海口〔即:东江北干流东江铁路大桥(23°03′55.79″N、113°32′20.69″E)、淡水河漳澎水闸(22°59′19.79″N、113°34′22.83″E)、东江南支流沙田游艇俱乐部(22°56′2.91″N、113°36′41.92″E)河口分界线〕,北至与惠州交界处。
三、禁止类型。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禁渔要求。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全市内陆捕捞渔船全部做到“船回港、网封存、证集中”。
来源:东莞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