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全文超5万字,共设置29个主要指标,以专栏形式细化实化了工作重点、政策措施、推进机制,分别明确了2020年和2022年的目标任务,旨在强化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引领,确保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健全考核评价制度
据了解,《规划》是指导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五个振兴”及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高质量稳定脱贫水平“三个提升”为重点,对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
《规划》提出,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要求,着力打造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农村基层治理的示范区、农村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力争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结合广东实际,《规划》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撤并消失等对村庄予以分类,明确了各类村庄包含范围和推进措施,要求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准确聚焦阶段任务,科学把握节奏力度,不超越发展阶段,不刮风搞运动,有序实现我省乡村振兴。
《规划》强调,健全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考核评价制度,举全省之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将工作实绩考核和巡视巡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查的重要依据。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针对我省农业生产供给质量不高、效益偏低等问题,《规划》提出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优先建设确保粮食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到2020年,确保建成2556万亩高标准农田,占基本农田比例达到80%以上。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到2020年,实现益农信息社服务能力覆盖全省行政村。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构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新格局,到2022年,全省基本实现县(市、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全覆盖。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推广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经验,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广农牧结合、稻鱼共生、林下种养的生态种养模式。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力争2022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72%。
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022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0年,农民合作社达到50000家,省级以上示范社2000家。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土地入股型和代耕代管、土地托管等服务带动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2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达到45%。扶持小农户生产,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市场+合作社+农户”“供销社+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到2022年,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到50%以上。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作变体验、农房变客房等“四变工程”,到2022年,乡村旅游接待人数达到6亿人次,总收入达到2300亿元以上。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佣+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紧密利益联接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将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推广“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到返乡下乡创业企业。
明年2277贫困村全出列
为打造农村优质生活环境,带动乡村生态、文化振兴,全面提升农村美好生活质量,《规划》就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及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作出了具体要求。
针对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建设无序、污染扩散等突出问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规划》提出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系统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到2020年,全省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粤东粤西粤北地区80%以上、珠三角地区全部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庄标准。建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到35%和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20%。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到2020年,力争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规划》强调,加强农村交通物流、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乡村信息化基础支撑。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到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176.5万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2277个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
从优秀传统文化淡化、维系农村社会秩序的乡村精神日渐衰落,以及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滞后等问题出发,《规划》明确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中华传统节日振兴、“万村文化祠堂”建设等一系列农村文化繁荣兴盛工程,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
针对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等问题,《规划》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实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根据农村治理体系构建计划专栏,《规划》提出实施南粤党员先锋行动、建设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创建“民主法治村”等一系列举措,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
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方面,《规划》针对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不畅、乡村发展“人、地、钱”供给受限等问题,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重塑城乡关系,强化制度性供给。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规划》提出,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三农”脱钩,完善激励机制,保障其享有权益。同时,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规划》要求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到2022年,全省建设30个粤菜烹饪技能人才省级重点和特色专业,开展“粤菜师傅”培训5万人次以上,直接带动30万人实现就业创业;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编制乡村振兴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农业科技特派员“千村大对接”行动,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引导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力争到2027年完成全省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回头看,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
健全政府投入政策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落实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要求,继续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实施推进“万企帮万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到2020年年底,动员组织6000家左右企业参加,到2022年年底,动员组织10000家左右企业参加。通过金融支农服务技术提升计划、农村贷款产品创新等手段,加快建立健全适合广东农业农村特点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政策,力争到2022年,全省涉农贷款余额超过1.5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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