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
东莞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为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协调、指导内地政府驻东莞办事机构,负责内地政府部门、非经营性事业单位在东莞设立办事机构的登记备案、协调管理工作。
(二)负责我市对口帮扶任务的日常工作,协调市领导到对口帮扶地区参观考察。
(三)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内地政府到我市进行经济协作活动的接待工作。
(四)做好我市与内地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协调服务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与国内企业间的交流合作有关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
(五)协助我市企业在国内各地设立办事机构。
(六)负责整理贮存、开发利用国内外的合作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协作信息网络体系等。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发展区域经济协作的政策,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接待、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工会等工作;承担组织人事、工资、社保、纪检、宣传、信息、督办、财务、资产管理和专项教育活动等工作;协助单位领导处理日常业务。
(二)区域协作科
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内地政府到我市进行经济协作活动的接待工作;做好我市与内地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协调服务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与国内企业间的交流合作有关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外地政府、部门、非经营性事业单位在东莞设立驻莞办事机构的事后备案和协调工作;协助我市企业在国内各地设立办事机构;负责整理贮存、开发利用国内合作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协作信息网络体系等;组织国内经济协作工作的调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对口帮扶科
承办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拟定我市对口帮扶韶关、揭阳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对口帮扶云南昭通市、对口支援重庆巫山县资金任务;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的统计监测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指导重点扶贫项目开展;协助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组织驻村干部参加扶贫开发培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负责人:陈慧贞
联系电话:0769-22833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