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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15 17:26:54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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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为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

(二)组织拟订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和措施。

(三)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及产权交易工作。

(四)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与电算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统计、评价分析和监督工作。

(六)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与管理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财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

(八)负责农村财会人员、农村审计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镇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十)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文秘科

综合协调单位日常工作;负责党务、组织、劳资、纪检、监察、信访、办文、办会、接待、档案、财务、后勤、安全保卫、计生、工青妇和离退休干部管理。

(二)综合培训科

负责综合研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跟踪落实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和量化考评方案;负责综合材料和信息的起草工作;抓好单位公共网站的建设;协调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组织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相关业务培训。

(三)财务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农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及产权交易;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与电算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统计、评价分析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农村审计科

负责制订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计划,指导镇街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组进行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根据领导的批示、主管部门的委托或工作需要对村组财务进行直接审计;协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指导农村集体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和培训农村审计人员与监事会人员。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职数9名。


负责人:刘文锋

联系电话:0769-22245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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