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东莞市农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年3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2年东莞市农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东莞市农业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东莞”——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zwgk/zfbmlistindex.htm?siteid=601&sitecode=0223)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8楼,邮编:523001,电话:0769-22830809)。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信息公开形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其中网上信息公开由办公室负责,并由专门人员落实。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能,指定具体负责人,及时收集整理信息,由局办公室及时公开。
(二)严格制度执行。根据市行政服务办和市保密工作有关部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东莞市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东莞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要求,严格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丰富载体形式。在公开信息的载体方面,除通过市府网的信息公开网页、农业局门户网站、东莞农业信息网公开信息外,我们还开设宣传栏、电子触摸屏等。2012年3月,我局在新浪网、腾讯网开通了政务微博,利用微博的形式公开政务信息,让群众有更多的渠道获取“三农”工作信息。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借助媒体公开相关工作信息,扩大便民项目的范围,方便公众查询。
(四)及时公开信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如专项工作或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成信息在网上发布;领导调整及领导分工调整后,随即将有关情况在市府网信息公开网页等载体公开;根据我局的工作特点,定期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开栏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根据行政服务办的布置,认真撰写并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市农业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我局在中国东莞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共计418条。其中机构领导1条、直属机构12条、规范性文件2条、专项规划1条、业务工作4条、财政预决算1条、通知公告93条、工作动态296条、重要会议5条、人事任免3条。此外,我们还在局机关网站公开信息485篇,发布政务微博信息1674条。
(二)编写《东莞农业》16期、《东莞市内扶贫简报》6 期、《东莞农村工作简报》13期、《东莞名村工作简报》11期、《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行动简报》26期,发送至有关部门和宣传机构,宣传农业农村工作动态。
(三)《东莞日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我局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布栏公布政务信息12篇次,主要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等。另外,围绕农业产业园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等重点工作采集、编写、发布信息,扩大媒体宣传面。今年以来,在东莞日报、东莞时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等媒体发布工作动态信息453篇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没有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虽然我们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采取措施不断改进,进一步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
下来,我们要结合市政府的部署和政务信息公开考核的具体要求,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落实好如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加深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特别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时,及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不断档。同时,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二)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质量。重点做好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及各类工作信息,进一步健全发布机制,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
(三)拓展公开渠道,丰富服务形式。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途径和方法,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扩大公开覆盖面,使公众充分知晓农业农村经济政策和发展动态,增强公开的实效性。
(四)加强检查监督。完善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