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补助资金的通知
凤岗镇农林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6〕72号)以及《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东财函〔2026〕612号),现下达2026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补助资金48万元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资金项目为“粤财农〔2026〕7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2026渔业发展支出-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凤岗镇)”,用于建设1套/台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
二、请及时做好组织补助资金项目的公开申报、审核、验收和资金拨付手续。
三、请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此项资金列入2026年度“渔业发展2130148”一般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附件:资金安排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7日
附件
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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