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二轮延包试点)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6〕74号),现将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二轮延包试点)资金15.9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用于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延包试点相关工作。各有关镇街具体资金分配额度详见附件。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快推进辖区延包试点各项工作。
二、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
三、其他事宜请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四、此项资金支出列“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
附件: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二轮延包试点)资金安排明细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8日
附件
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二轮延包试点)资金安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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