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业农村监测检测资金、动植物疫病防控资金)(转移支付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资金的函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业农村监测检测资金、动植物疫病防控资金)(转移支付部分)的通知》(粤财农〔2026〕36号),现将“粤财农〔2026〕3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业农村监测检测资金、动植物疫病防控资金)(转移支付部分)的通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资金”286万元下拨给你们,其中,下达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98万元,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188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其他事宜请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资金分配明细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资金分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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