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防御台风期间海洋渔船回港柴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农林水务局:
现将2025年海洋渔船防御台风期间回港柴油补助资金38.99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补助2024年防御台风期间按要求回港的海洋渔船船主,以上资金从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东莞市防御台风期间海洋渔船回港柴油补助资金”中支出。按照预算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镇农林水务局要会同镇财政分局,严格按照《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防御台风期间海洋渔船回港柴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2〕23号)的规定,抓紧做好资金及任务指标分配工作,收到下达资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船主银行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行为要严肃依法查处,确保专款专用。
二、各有关镇农林水务局要会同镇财政分局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抓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实现年度绩效目标,市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东莞市2025年防御台风期间海洋渔船回港柴油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东莞市2025年防御台风期间海洋渔船回港柴油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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