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虎门镇农林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4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农〔2024〕120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140号)文件精神,现从“粤财农〔2024〕12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4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中将2024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第一批)18.8万元下拨给你们,其中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6.8万元、虎门镇12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其他事宜请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2024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第一批)资金安排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2024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第一批)资金安排表
抄送:市财政局,虎门镇财政分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