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东莞市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4〕61号)、《关于印发〈2024年东莞市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程序,现将2024年东莞市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分配是根据项目测产结果以及项目资金总额度,按照单产由高到低分类排序,设置阶梯化补助标准,其中,一等奖2名,补助标准为60元/亩;二等奖4名,补助标准为55元/亩;三等奖6名,补助标准为49元/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具体分配见附件)。
二、根据省的工作要求,该项目已上线“粤财扶助”平台,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及时在“粤财扶助”平台做好奖补对象信息录入、审核等流程。具体操作事宜可与我局种植业管理科沟通。
三、收到下达通知和资金后,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及时会同财政分局将项目资金拨付至奖补对象一卡通银行账户,有社保卡的优先通过社保卡发放,并将拨付进度及资金支付凭证反馈我局。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和挪用。
四、此项资金列入2024年度功能科目“农村合作经济(2130124)”,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
附件:2024年东莞市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安排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2024年东莞市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