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4年度美丽田园奖补资金的通知
滨海湾新区社会事务局、厚街镇农林水务局、洪梅镇农林水务局: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农地统筹建设美丽田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农〔2023〕87号)等文件,现将2024年美丽田园建设专项奖补资金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发放
本次下达资金264.292万元,其中厚街45.19万元、洪梅92.35万元、滨海湾126.752万元。相关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农地统筹建设美丽田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农〔2023〕87号)文件精神,将奖补资金统筹用于美丽田园试点建设相关科目,根据本级推进美丽田园建设方案或计划,尽快将资金发放到位。
二、加强资金管理
请相关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分局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不得拖延、截留或挪用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规范;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妥善整理、保管财务原始凭证资料,自觉接受市、镇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绩效管理
请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实现,使市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落实材料报送
奖补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相关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分局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或发放资金表格,于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以正式盖章文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本次下拨的专项资金记账列入2024年度“农业生产发展(2130122)”预算一般支出科目。
附件:美丽田园建设专项奖补分配明细表
附件
美丽田园建设专项奖补分配明细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