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剂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东莞植物园: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金鲳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及2021年岭南荔枝、罗非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97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64号)和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粤财农〔2023〕108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已下达我市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中央财政资金共1450万元,其中,安排我市3个实施主体(事业单位)合计1350万元,分别为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703.4万元、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406.6万元、东莞植物园240万元。现将该3笔专项资金会市财政局调剂至各相关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剂资金专项用于补助上述3个事业单位开展2023年荔枝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和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二、上述3个事业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要严格按照批复项目内容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上述3个事业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同时要持续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顺利完成验收工作,并将资金使用情况等验收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四、本次调剂专项资金列入2023年度“农业生产发展(2130122)”预算一般支出科目。
附件: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安排表(事业单位)
附件
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安排表(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