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荔枝种质资源原生地保护圃项目资金(第一期)的通知
樟木头镇农林水务局:
根据《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精神,现将2023年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荔枝种质资源原生地保护圃项目资金(第一期)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建立1个荔枝种质资源原生地保护圃项目,按照分期拨付原则,现下达50%的项目资金,共100万元(资金安排和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二、要会同财政分局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账户,严禁截留和挪用。有关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要会同财政分局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资金的指导和帮助,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督促实施主体将资金使用情况做好书面总结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
2023年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荔枝种质资源原生地保护圃资金(第一期)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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