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东莞市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期)补助资金的通知
虎门镇、沙田镇农林水务局:
现将2023年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项目(第一期)资金291.6168万元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镇农林水务局、村(社区)居委要会同财政分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农函〔2022〕89号)文件精神,收到下达资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船主个人银行账户。
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虚报冒领,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将依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三、认真做好备案工作
虎门镇、沙田镇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补助资金领取签收手续。镇发放工作完成后,镇农林水务局会同财政分局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或发放资金表格,于发放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2023年东莞市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期)补助资金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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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莞市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期)补助资金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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