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资金(屠宰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2〕189号)要求,结合上级部门考核任务和我局项目申报情况,拟从分配给我局的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屠宰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374.088万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 项目名称
屠宰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二、 实施地点
东莞市
三、 补贴内容
按照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补贴80元、病害猪损失每头补贴800元标准以及省级、市级和镇级财政分别负担50%、30%、20%的比例,拟对2021年7月-2022年6月全市屠宰环节16312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费用、7721头病害猪损失进行补贴。
四、 补贴资金规模
拟安排2023年省级资金374.088万元
五、 本级主管部门、实施单位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六、 绩效目标
按照省财政承担50%的比例,对我市屠宰环节16312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7721头病害猪损失进行补贴,推动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制度有效落实,防止病害猪等问题肉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屠宰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七、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22830829,邮编:523000,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8楼屠宰管理科。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