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资金粮食生产补助(晚造)补贴资金的通知
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52号)及《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东财函〔2022〕80号)要求,经审核,现将2022年省级涉农资金粮食生产补助(晚造)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2022年省级涉农资金粮食生产补助(晚造)项目,补贴对象和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二、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按照附件的补贴资金安排表,会同财政分局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本次下拨的专项资金列入“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一般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2年省级涉农资金粮食生产补助(晚造)补贴资金安排表
2022年省级涉农资金粮食生产补助(晚造)补贴资金安排表
单位: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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