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东莞市2020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沙田、虎门、长安镇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
经市农业农村局对各涉渔镇上报的2020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即渔船油补)资金需求情况进行审核并报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已符合资金拨付条件,现将2020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共1,071.29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各涉渔镇农林水务局、渔区居(村)委要会同财政分局,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我局下达的2020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安排,对补助对象、金额等进行核实。本次下达的补贴资金,由财政分局采取直接支付方式,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虚报冒领,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将依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备案
资金发放后,各涉渔镇农林水务局会同镇财政分局,总结本辖区2020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工作,于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总结、资金发放名册(银行代发清单)和取消申请资格渔船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附件:2020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油补)资金安排表
2020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油补)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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