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奖励资金的通知
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关于印发加快都市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的通知》(东农〔2013〕64号)有关规定,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2021年全市共评定5个市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现将2022年市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奖励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为市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奖励资金。2021年被评定为市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的单位,市财政给予每个基地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详见附件)。
二、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会同财政分局,迅速将市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奖励资金拨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严禁截留和挪用。
三、本次下拨的奖励资金列入2022年度“农业生产发展(2130122)”科目。
附件
2022年东莞市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奖励资金安排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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