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黄江、望牛墩、寮步、大朗、樟木头、大岭山6镇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市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
黄江、望牛墩、寮步、大朗、樟木头、大岭山镇农林水务局: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57号)、《关于印发〈东莞市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财政补偿方案〉及〈东莞市创建标准化屠宰企业财政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农函〔2018〕206号)及《关于明确我市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财政补偿为奖励补偿的函》(东农农函〔2019〕239号)要求,我市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补偿资金,对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适度政策性补偿。按照每头40元的标准和2015-2017三年的生猪屠宰量,对政策性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给予补偿,补偿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各负担50%,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解决。其中,市财政对黄江、望牛墩、寮步、大朗、樟木头、大岭山6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应补偿分别为898.374万元、127.15万元、1049.734万元、939.798万元、785.11万元、1083.28万元。经市农业农村局核实和公示,现将黄江、望牛墩、寮步、大朗、樟木头、大岭山6镇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市财政补偿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黄江、望牛墩、寮步、大朗、樟木头、大岭山6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关闭补偿,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二、黄江、望牛墩、寮步、大朗、樟木头、大岭山6镇农林水务局要迅速会同财政分局,尽快将市镇两级补偿资金直接划拨至原生猪定点屠宰场经营主体,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资金发放后,要将资金发放凭证扫描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屠宰管理科。
四、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度“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一般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制支出决算。
附件:黄江、望牛墩、寮步、大朗、樟木头、大岭山6镇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市财政补偿资金安排表
附件
黄江、望牛墩、寮步、大朗、樟木头、大岭山6镇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市财政补偿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