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拨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6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际以及近年来各镇街中央财政保险费补贴险种的实际投保情况,经研究,现将专项资金预拨给你们(资金安排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预拨的资金,专项用于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规定的投保险种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保费补贴部分。
二、请农林水务局会同财政分局,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本次安排的资金,请列入2022年度“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1301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
附件
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安排表
单位: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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