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1年第四季度东莞市政策性渔业保险市级财政保费补贴的通知
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督分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农农〔2020〕6号)文件精神,经市农业农村局核实,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东莞市政策性渔业保险市级财政保费补贴拨付给你,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核算,2021年第四季度东莞市政策性渔业保险市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合计17.0954万元,其中政策性渔民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险保险市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7.04万元,渔船财产保险市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10.0554万元。
二、互保协会作为主承保人,要认真做好保险的承保、查勘、理赔、宣传等具体操作和有关服务工作,及时上报查勘理赔情况,定期向市农业农村部门通报保费资金的运作和赔付情况。
三、互保协会对政策性渔业保险应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据实列支专属费用,合理分摊共同费用,确保数据真实性,并接受市有关部门检查。
附件1
东莞市政策性渔业保险(渔民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险)承保表
统计日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2
东莞市政策性渔业保险(渔船财产保险)承保表
统计日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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