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
根据《东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东农〔2012〕57号),2021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55万元,其中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50万元,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申报、评审等程序,现将2021年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镇街对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的申请拨付要实行报账制管理。农民合作社要严格按照批复项目内容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会同财政分局加强对农民合作社使用资金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各农民合作社将资金使用情况做好书面总结,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三、本次下拨的专项资金列入2021年度“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124)”科目。
2021年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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