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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特色精品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第三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09:42:26 来源: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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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

  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和《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东莞市财政局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特色精品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拨付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次拨付资金专项用于各“特色精品示范村”建设。对经市认定为“特色精品示范村”的48个村(社区),由市财政按照每个村(社区)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此前市财政已按规定预拨了两期资金,本期拨付金额共25600万元(资金安排详见附件)。

  二、各镇街农林水务局要会同财政分局,严格落实本镇街财政按照不低于1:1比例配套资金。对于已列入市第一批、第二批美丽幸福村居市级特色连片示范区创建且已获得市级财政奖补的村(社区),以及已享受市财政其它资金奖补的同类项目,不再享受该专项资金的奖补。

  三、各镇街农林水务局要会同财政分局,建立镇(街道)级项目库,并指导有关村(社区)建立村(社区)级项目库,做好创建项目资料的审核和归档,实现管理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管理。

  四、各镇街要加强市镇两级建设奖补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规范,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按照市认定的“特色精品示范村”的村(社区)名单,各镇街农林水务局会同财政分局按规定将建设奖补资金拨付给相关村(社区)。

  五、各镇街农林水务局要会同财政分局,在“特色精品示范村”通过验收之日起(以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通报日期为准),一年内完成资金清算工作,如财审结算价金额低于2000万元/村(社区),差额部分要按照市镇1:1比例,将市财政奖补资金退回市财政。

  六、本次下拨的专项资金列入2021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2130707)”科目。


  附件:“特色精品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第三期)拨付汇总表



  “特色精品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第三期)拨付汇总表

序号

镇街

村(社区)

奖补资金(万元)

序号

镇街

村(社区)

奖补资金

(万元)

1

石龙

西湖村

500

25

大岭山

水朗村

500

2

虎门

大宁社区

500

26

大朗

巷头社区

700

3

东城

桑园社区

500

27

求富路社区

700

4

南城

周溪社区

500

28

水平村

500

5

石鼓社区

500

29

黄江

田美社区

500

6

水濂社区

500

30

田心村

500

7

中堂

潢涌村

500

31

樟木头

官仓社区

700

8

麻涌

华阳村

500

32

凤岗

雁田村

700

9

麻二社区

500

33

塘厦

林村社区

500

10

麻一村

700

34

龙背岭社区

500

11

麻三村

700

35

石鼓社区

500

12

石碣

沙腰村

500

36

清溪

土桥村

700

13

水南村

500

37

常平

桥梓村

500

14

梁家村村

500

38

桥头

禾坑村

500

15

高埗

芦村村

500

39

横沥

张坑村

500

16

道滘

蔡白村

500

40

村头村

500

17

大岭丫村

500

41

山厦村

500

18

南丫村

500

42

东坑

井美村

700

19

厚街

陈屋社区

500

43

企石

江边村

500

20

涌口社区

500

44

石排

下沙村

500

21

新围社区

500

45

向西村

500

22

大迳社区

500

46

茶山

南社村

500

23

寮步

浮竹山村

500

47

超朗村

500

24

大岭山

鸡翅岭村

500

48

寒溪水村

50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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