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第5批)专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1〕52号)和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5批)的通知》(粤财农〔2021〕60号),现将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五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资金下达你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大朗镇的东莞市问道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和樟木头镇的东莞市壹浩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21年荔枝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和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二、有关镇街对中央生产发展资金——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资金的申请拨付要实行报账制管理。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项目内容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按照项目申报1:3投入建设资金的要求,同步推进自筹资金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完成验收工作。
三、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会同财政分局加强对相关企业使用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督促相关企业将资金使用情况做好书面总结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四、本次下拨专项资金列入2021年度“农业生产发展(2130122)”预算一般支出科目。
附件
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