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
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2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实施补贴,其中病害猪损失每头补贴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补贴80元。补贴资金由省、市、镇街三级财政负担,其中省级财政负担50%,市级财政负担30%,镇街财政负担20%。经审核,现将2021年市级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财政补贴,补贴对象和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二、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按照附件的补贴资金安排表要求,迅速会同财政分局将省、市、镇街三级补贴资金直接划拨至补贴者银行账户。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一般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四、在完成资金发放工作后,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将省、市、镇街三级补贴资金发放凭证扫描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屠宰管理科。
附件:2021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安排表.xlsx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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