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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 11:37:1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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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镇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

  现将2021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中央负担资金26080元及市财政负担资金13040元下达给你镇,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认真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东农农财〔2019〕7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补助80元,由中央、市和镇财政分别按5:2.5:2.5的比例承担,即中央财政承担补助经费40元,市级财政承担20元,镇级财政承担20元。镇农林水务局会同财政分局严格按要求,对补贴对象、金额进行核实;财政分局按要求,足额配套镇级财政资金,将中央、市和镇财政三级财政资金由财政分局采取直接支付方式,一并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

  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虚报冒领,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将依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三、认真做好备案工作

  资金发放后,镇农林水务局要将资金发放情况于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附件

 2021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安排表

序号

镇街

名称

规模化养殖场(户)名称

补助资金

来源

补助金额(元)

备注

1

横沥镇

东莞市金皇畜牧

有限公司

中央资金

26080

中央负担资金在《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1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161号)中列支。

市财政资金

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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