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涌、洪梅2镇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市财政补偿公示
经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市财政拟对麻涌、洪梅2镇原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关闭补偿。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财政补偿方案>及<东莞市创建标准化屠宰企业财政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农函〔2018〕206号)、《关于明确我市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财政补偿为奖励补偿的函》(东农农函(2019) 239号)要求,按照每头40元的标准和2015-2017三年的生猪屠宰量,对政策性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给予补偿,补偿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各负担50%。其中,市财政对麻涌、洪梅2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补偿资金分别为255.162万元、312.796万元。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25日开始至2021年3月31日止。
对麻涌、洪梅2镇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市财政补偿有异议者,请书面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截止时间以寄出邮件邮截时间为准。联系部门: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屠宰管理科,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8楼,联系电话:22830829,联系人: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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