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创建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财政奖励名单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农办牧〔2020〕56号)、《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农农办〔2021〕33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财政补偿方案〉及〈东莞市创建标准化屠宰企业财政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农函〔2018〕206号),经审核,我局拟对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的东莞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拟对2020年成功创建“广东省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的东莞市常平食品公司和东莞市石排镇中心屠场2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屠宰管理科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林先生,电话:22830840,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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