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认定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农农〔2020〕30号),经本人申请、镇街初审及市级复核,现将符合我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认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确认其符合我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认定资格。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24日起到12月30日止,共5个工作日。
五、公示联系方式: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中心H座8楼,邮编:523001,电话:0769-22830861、0769-2283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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