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东莞市都市现代渔业发展补贴资金(第五期)的通知
东农农财〔2020〕85号
关于下达2020年东莞市都市现代渔业发展
补贴资金(第五期)的通知
洪梅镇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
根据《关于印发加快发展东莞市都市现代渔业五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海渔〔2015〕54号)文件精神,现拨付2020年东莞市都市现代渔业发展补贴资金(第五期)20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镇农林水务局要会同财政分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由财政分局将资金直接支付给项目单位的银行账户。
二、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将依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要认真做好备案工作
资金发放后,镇农林水务局要将资金发放情况于2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市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备案。
附件:2020年东莞市都市现代渔业发展补贴资金(第五期)安排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
2020年东莞市都市现代渔业发展补贴资金(第五期)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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