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市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方案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上报的市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和现场核实,并将申请者资料在其所在的镇街、村(社区)进行了公示,均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东农农函〔2019〕248号【附件】2019年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