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东农〔2012〕71号)于2012年8月14日印发实施,至今已有12年,已不适应我市农产品和农资打产品假工作管理需要,该项政策停止实施。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东莞市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