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东莞市早造种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
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
为规范东莞市市级种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种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2〕109号)精神,现开展2026年东莞市早造种粮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至6月22日(星期一)。
二、申报对象
在本市从事水稻、大豆、马铃薯、玉米种植的种粮户、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含经联社、供销社等)。
三、补贴标准
享受补贴的农户要切实加强种植粮食的正常生产管理,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失管、抛荒的情况不纳入补贴范围。
(一)水稻种植补贴:种植水稻每亩每造补贴500元。
(二)大豆种植补贴:种植大豆每亩每造补贴500元。
(三)马铃薯种植补贴:种植马铃薯每亩每造补贴300元。
(四)玉米种植补贴:种植玉米每亩每造补贴250元。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选择线上线下任一方式进行申报:
(一)线上申报
申报单位或个人可于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起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xzc)搜索“市级种粮补贴”,点击“申报入口”进行线上申报,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市级种粮补贴”,进行线上申报。
请于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17:00前进行申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且未提交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线上提交申报材料,如需要补正材料的,请在收到补正短信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链接进行补正。
(二)线下申报
申报单位或个人可到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或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提交申报。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或前往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或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报。
(二)村级审核。村(社区)审核农户提交的《东莞市粮食种植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申报情况并逐户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认真审核后,汇总填写《东莞市粮食种植补贴资金申请情况村级统计表》,并出具意见,上报园区、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
(三)镇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园区、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收到村(社区)上报的申报情况后,对申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汇总。核查过程中将对面积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根据种植面积和补贴标准,提出初审意见。
(四)申报公示。园区、镇(街道)相关部门将初审意见反馈给相关村(社区),并组织相关村(社区)将拟补贴情况在所属村(社区)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镇级确认。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公示后的申报内容进行确认,汇总填写《东莞市粮食种植补贴资金申请情况镇级统计表》,并出具意见,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六)市级汇总。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园区、镇(街道)提交的补贴数据后,对全市申报情况进行汇总,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下达至相关园区、镇(街道)。
(七)资金发放。园区、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申报时提供的银行账户。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电话:0769-22830852。
(二)系统使用咨询:
“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东莞市粮食种植补贴资金申请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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