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设施种植和农作物种业提升建造项目的通告
各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广大市民:
根据《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奖补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3〕60号)有关规定,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开展设施农业和现代种业提升建造。现开展2025年设施种植和农作物种业提升建造项目申报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自申报之日起,申报对象土地承包合同租期或场所使用日期至少覆盖到2026年12月31日。已享受过财政扶持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设施种植建造。温室大棚连片面积达到5亩,或自动节水灌溉连片面积达到50亩,或工厂化种植设施面积达到10亩。
(二)农作物种业提升建造。具备开展农作物种业提升、品种培育、良种扩繁、保护利用等人员和基础设施条件。
三、建设内容
(一)设施种植建造。主要以项目化形式支持新增农业生产设施的建造及其配套等。包含但不限于:水肥药一体化、智慧农业自动化,控温控湿控光控电、水储蓄灌溉、水净化等设施建设,病虫害防治设备,农用挖掘机或农用运输车,采后商品化分级设备、储藏保鲜、冷链物流以及农产品烘干设备购置和设施建设等。
(二)农作物种业提升建造。主要以项目化形式支持新增农作物种业提升的建造及其配套等。包含但不限于:农作物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良种选育(培育)、种质(含荔枝古树名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厂化育苗育秧(组培苗),病虫害防治设备等。
四、补助标准及限额
结合财政预算安排,本次补助设施种植建造和农作物种业提升建造项目共6个,其中,设施种植建造项目择优补助3个,农作物种业提升建造择优补助3个,每个项目补助资金金额均不超过20万元。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一)线下申报
相关申报组织或个人于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至6月27日(星期五)17:00前到属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且未提交申报的不予补报。
(二)线上预审后线下交件
相关申报组织或个人于2025年6月18日起可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guide/0283c2e6-de41-4ac3-a041-3133ee9c387a)点击“申报入口”进行线上申报;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设施种植和农作物种业提升建造项目”,进行线上预审申报。
网上填报有关表格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需预审通过后,持纸质材料到属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交件的同时出示预审通过的短信。请于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申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且未提交申报的不予补报。
六、申报材料
(一)东莞市设施种植(农作物种业提升)建造补助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或村委会权属证明等)、单位或技术人员相关证书荣誉等(以上提供复印件);
(三)项目建造前现状图片和位置图片各1张。
七、申报流程
(一)发布通知。
(二)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可前往属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三)初审。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核实申报对象情况,审核无误后,出具初审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审核。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各镇街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主要是对项目建设基础条件、建设方案、实施内容和预期效益等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出具审查意见,下达扶持项目立项计划。
(五)实施。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项目立项计划,指导督促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建设内容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六)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和现场提问答疑等方式,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书,并在项目验收书上加具验收意见。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立项计划通知、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方案、发票和项目总结报告等。
(七)公示。项目验收后,市农业农村局将验收合格结果在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拨付。根据公示结果,经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申报镇街(园区)财政分局,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单位。
八、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电话:0769-22830842。
(二)系统使用咨询:
“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东莞市设施种植(农作物种业提升)建造补助项目申报书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