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农业局
2015年7月14日
附件:东莞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