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莞邑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莞邑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农林水务局,局系统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莞邑行”活动方案》(东安办〔2022〕94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莞邑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莞邑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莞邑行”活动,结合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这一主题,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的“65条具体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具体举措等专题宣传,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促进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时间
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举行;“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莞邑行”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三、组织架构
成立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莞邑行”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系统相关下属单位负责人,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执法一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活动内容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莞邑行”活动以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渔业安全生产、局系统消防安全等为重点,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专题理论学习教育。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进渔村宣传教育活动。以“不安全、不出海”为活动口号,向渔民宣传:出海渔船100%持有效证件、100%购买保险、100%经安全检查、100%有完善的安全规程、100%做好防台工作等。以《渔业养殖安全生产十大注意事项》为宣传检查内容,开展水产养殖科技下乡活动。通过举办渔民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渔民安全意识,提升渔船安全监管水平,预防及减少渔民安全生产事故。
(三)开展渔业船舶求生急救及消防培训和演练。组织渔业安全生产、如何预防商渔船避碰事故及应急处理、消防安全操作、海上急救的处理专题讲解。渔民代表实操救生筏、烟火信号器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急救、求生和渔业船舶通信安全设备操作演示。
(四)开展农机安全咨询日活动。深入相关镇街,开展拖拉机检审上门服务,为当地农户办理拖拉机登记注册和年检,从源头上加强监管。计划现场发放宣传单张、播放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录像、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等知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培训班,对农机操作人员和镇街农机监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警示教育培训。开展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证,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操作水平。
(五)开展农机安全示范村建设。深入示范村创建对象,指导创建工作,深入农机作业场所,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操作)、不按规定参加年检年审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未上牌的拖拉机尽快办理上牌手续,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以此带动周边村乃至全镇街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提升。
(六)开展农机执法宣传。深入农业机械使用较多的镇街,开展农机安全作业执法巡查,针对农机具安全状况、证件等情况进行检查,规范操作,纠正违规作业,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同时向驾驶员派发相关法律法规资料。
(七)开展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场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生产环节质量管控和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屠宰等规范要求组织生产。要求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生产过程中所涉危险品及特种设备的使用监管,加大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八)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排查安全生产设备配备和运转、安全生产制度实施等情况,重点检查粉尘防爆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并依法处理。
(九)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在局下属单位(代管物业)举办消防安全应急培训演练,着力提高消防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消防设施操作基本技能,着力提高广大人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切实促进消防安全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农林水务局及局系统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细致谋划,制定好活动方案,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求真务实。要紧扣“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将活动作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农业安全生产保持良好态势的有利手段。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宣传报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利用农业农村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莞邑行”活动情况,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请各镇街农林水务局、局系统有关单位分别于6月24日、11月2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安全生产莞邑行”活动总结。活动总结内容: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进展情况统计表以及视频、照片(视频分辨率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等佐证材料。联系人:陈汉棠,联系电话:22832712;OA邮箱: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