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告
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广大市民:
根据省关于开展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项目实施,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
(二)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地块要求于2026年内在同一地块开展稻稻油、稻稻紫云英、稻稻苕子等粮油、绿肥轮作,其中紫云英种植面积不少于申报面积的三分之一。
二、补助标准及用途
为扩大补贴覆盖面积,增强政策的示范带动作用,本项目补助标准将结合申报遴选结果及实际种植总面积确定,每亩补贴最高不超过150元。补助形式为“先种后补”现金直补。
三、申报时间
2026年7月24日起至8月7日17:00止。
四、申报方式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进行申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且未提交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后,如需要补正材料的,请在收到补正短信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申报。
(一)线上申报
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guide/c584e895-7c0e-431f-b340-c3d0cfea0db6)点击“申报入口”进行线上申报;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轮作休耕项目”进行线上申报。
(二)线下申报
可预约到全市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
六、实施流程
(一)申报遴选。种植主体自愿参与项目申报,并提交项目申报表。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综合遴选确定项目承担主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二)过程实施。项目所在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与承担主体明确轮作实施面积、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项目承担主体要按轮作任务要求落实冬种油料、绿肥作物种植,加强田间管理,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和土壤肥力。
(三)资金拨付。项目承担主体在落实种植任务后,向所在辖区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及相关过程台账、图片及发票票据等资料。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按流程下拨项目资金。
七、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电话:0769-22830852。
(二)系统使用咨询:
“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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