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启动实施
为加快培育乡村产业振兴人才队伍,推动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为市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已选派过“头雁”学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不再重复选派人员参加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不列为培育对象。
◆入选条件◆
培育对象应满足从事本镇(街道)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的总体要求,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矩;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有稳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规模,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热心联农带农,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遴选程序◆
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市镇推荐、省部确定等程序,层层筛选,逐级审核。
申请人
申报人需在2025年11月5日前完成报名,本次报名可通过线上预报名或线下确认两种渠道:
①线上预报名:申请人通过扫描《“头雁”主题班次设置表》(附件2)填报参训申请信息,由产业属地农林水务局进行初审;
②线下确认:填写《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人员申请表》(附件1)及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提至属地农林水务局(附件3、各镇街道“头雁”培训联系电话)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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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
开展线上线下资料初审,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佐证资料,择优遴选推荐,按程序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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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认真审核甄选,按程序上报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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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确定
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各地申报情况,进行总量控制、统筹调配,确定培育对象人选和主题分配名单,并进行备案。
◆培育方式◆
华南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等三所高校作为承担广东省2025年“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申请人可结合从事产业和自身实际情况,对照三所培育机构的主题班次设置情况(附件2),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主题培训班次。因“头雁”培训名额有限,报名后没有被遴选到的学员,将录入市级“头雁”学员储备库,今后将优先推荐储备库中学员。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提交申报表请联系属地镇(街道)农林水务局(附件3),如有疑问可咨询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电话:22830856、22830826)。
乡村振兴,“头雁”领航!热忱欢迎奋进在农业产业一线,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的各类带头人积极参加!
附件:1、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人员申请表
2、“头雁”主题班次设置表
3、东莞市各镇街道农林水务局“头雁”培训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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